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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輪機車不得上國道的原因?!


csshvci wrote:
如果研判後方汽車如...(恕刪)


你騎車開車經驗應該很少。

多少前面違規,根本沒肇責,就是被硬加諸"應注意未注意"這條,而多了肇責。

無論是亂剎車,亂左右轉,巷子衝出來,尤其是機車騎士最愛的"鑽車"。

直接切到面前自摔還談什麼安全距離,鑽車浪費時間跑法院根本扯。

還有這當然跟國省道縣道沒關係,只是相同情況在國道非殘即死,賠償跟司法的過程也夠折磨人。

我真痛恨"應注意未注意"。


cs1101 wrote:
開台小鴨再高速公路,一輛大車從旁超車都感覺車子都被強大的汽流弄的很漂。


那怎麼不是禁小鴨上高速公路?

同理

一台超速的大車造成遵守速限重機的危險

是應該檢討超速的大車還是禁止重機上路?

一個大雄到學校會被胖虎欺負,所以禁止大雄到學校的概念?

是阿給老天回收....所以當然看不到出尾燈囉
sonicswj wrote:
笑死了,如果無速限,...(恕刪)

spring54940 wrote:
你眼睛有問題可能要看醫生,不知道我哪裡有寫雙腿可達成穩定90km/hr


spring54940 wrote:
1.說二輪可上國道是多一種選擇的實在可笑,那何不開放行人和腳踏車也能上國道? 反正只是選擇,危不危險上不上去是大家的決定


問您一下?
請問您的雙腿可以讓你穩定以時速110km/h前進嗎?

spring54940 wrote:
這只是一種比喻,是否你感覺被人點出偏誤所以見笑轉生氣,回文還帶私訊?
照你的說法,以時速能穩定時速110km/hr作為上國道的依據,白牌150cc機車就可以,125cc不行駛內線車道也能穩定90km/hr,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大家一起上就好?


您的意思不是行人也可穩定的達到90km/hr?所以何不開放行人跟腳踏車也能上國道嗎?

還是你的比喻只是說說而已,跟放個屁一樣大家不用太在意?

不要說這麼多了,什麼時候要表演?

mazdaspeed95 wrote:
是阿給老天回收....所以當然看不到出尾燈囉


好歐~改天你的馬五被大貨車回收我也會幫你燒個金的~

動不動就要詛咒別人不知道是小時候受到什麼刺激XD


sonicswj wrote:
講理講不過開始人身攻...(恕刪)


一樣的話一樣的回文
誰先人身攻擊的看清楚好嗎?
就是你們大重的騎士
還是你們講出來的就不是人身攻擊
好笑的是你們好嗎?
在你們眼中大重騎士連放出來的屁都是香的
sonicswj wrote:
那怎麼不是禁小鴨上高速公路?

同理

一台超速的大車造成遵守速限重機的危險

是應該檢討超速的大車還是禁止重機上路?

一個大雄到學校會被胖虎欺負,所以禁止大雄到學校的概念?



大雄原本就在學校裡,所以沒有禁止大雄去學校的問題。
除非大雄原本就沒在跟胖虎同一間學校。

大車,原本就在高速公路上,且是國內運輸重要的一環
你可以沒有機車在國道跑,但你不能沒有大車的運輸。
四輪以上汽車類似。

而原本就沒開放上國道的兩輪
要上國道,目前看來僅止於個人利益用途。
開放機車上國道也不可能改善國道塞車問題。完全不相關。
依政府的考量,也毫無利益可言,不開放,跟本沒差別。


sonicswj wrote:
p.s.我沒重機歐,台灣重機上高速根本不是我的夢想歐!之前就去澳洲租重機旅遊過了,那才是我的人生必做清單項目歐!不像你的夢想就是看不得別人好,層次太Low了吧!


不用講你的夢想給別人聽 沒人想知道的
騎重機也沒多好沒多屌 我不用看不得別人好
還是你認為能騎重機就高人一截?
我只是不想在高速公路遇到出事情的重機
無緣無故去撞到一些可憐的騎士

spring54940 wrote:
沒三讀通過就代表有權利修法的官員普遍認為大型重機沒有上國道的權利,但有比照汽車繳納牌照稅的義務
也謝謝你這種腦筋錯亂的嘴砲,讓政府知道開放重機上國道在台灣絕對會製造出更多社會亂象


立法院在2011年已經三讀通過
立法院在2011年已經三讀通過
立法院在2011年已經三讀通過

不知道在討論哪一條就回去多讀點書,讀到能把中文看懂理解意思再來嘴..(還給你~不用謝!)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2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路權可比照小型汽車。
依現行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修法後,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人只要持有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執照1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就能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不過,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授權交通部可規定550cc大型重機在規劃試辦期間行駛高速公路不得載人。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機未依公告允許的路段、時間,或未依規定負載人員或物品、戴安全帽行駛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6000元罰鍰。
修正條文規定,250cc以上所有大型重機適用小型汽車行駛及處罰規定。行駛路權將可比照小型汽車,包括不用兩段式左轉、可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及快速道路等。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附帶決議也說明,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機懸掛兩面牌的規定,在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1001108
如果重機上國道,一定考慮買重機

稅繳得比較少又可以上國道

因為本人爛命一條,如果出了什麼事了家人一定告死你,反正誰撞到我算他倒楣,關我屁事(重機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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