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lan wrote:這帽子不好戴嗎??...(恕刪) 別混在一起說, 牛車, 馬車, 驢車, 腳踏車, 三輪車, 滑板車????? 電動車, 火車, 直排輪????? 飛機, 直升機, 滑板????? 這些都是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這頂大帽子太大了這些東西都跟你要上高速公路?????????
其實樓主,這一個標題下的真好重機上國道議題,理應是政府或是權責單位,針對目前道路的路權,依照立法標準及立法理由說清楚。路權規則因為考量安全與便民,到底是因應何種標準所訂定,再來考慮甚麼樣的車可以跑在甚麼樣的路上目前重機的確處於一個莫名其妙的地位上,明明重機就是機車,明明是一個便民措施,讓與汽車性能相當的交通工具,也可以跑在快速道路上,同享交通道路的便捷,卻為了這一些廣大的開車族群,因為擔心路權被瓜分。莫名其妙的反對,讓政府必須指著一台機車,硬說他是汽車,才能上快速道路,明明是機車卻要停在汽車停車格。然後說服大眾,其實重機擁有路權的同時,也失去了部分權力,來滿足汽車族不滿的心態。到底反對的族群,在反對甚麼,到底重機跟汽車一起跑在高速公路上,影響了反對族群甚麼。影響了你們在塞車,重機卻可以鑽車縫,因而產生不爽的心情?還是影響了因為你們要逼車,增加了逼到重機族可能會撞死人的風險?還是影響了你們擁有汽車,長期以來覺得機車是次等交通工具的優越感?重機族已經同意了政府給汽車的絕對特權,為了要擁有路權為了要讓交通生活可以更便利,明明是機車硬是承認自己是汽車,停車要停在汽車格,得花跟汽車一樣的費用。現在我們只是要回原本就是汽車應該要有的路權,有何不對。請問你們到底為何而反對。
tony333324 wrote:別混在一起說, 牛車...(恕刪) 這在機車版當然是討論機車牛車啊腳踏車的你想爭取也行啊我也支持你有辦法上到最低時速就上來有何不可路是大家的不對嗎?另外機車是交通工具嗎?你想討論嗎?還是只是不爽?
sanlan wrote:這在機車版當然是討...(恕刪) 我從來沒有否認機車是交通工具我也完全不想分類這個交通工具沒道理Smart是汽車, 法拉利5000CC就不是汽車沒道理野狼150cc是機車, 哈雷1500cc就不是機車既然一樣, 那就一樣呀, 享受一樣的權力跟待遇有甚麼不對?????
怕就不要上了,為了你的安全,高速公路是給不怕的人使用,還有火車,高鐵,等等的交通工具適合你.block1026 wrote:說實在的中山高連自己開車都覺得可怕了,拜託千萬別開放重機上來,不然我真的會不敢開高速公路!
Ellusiede wrote:為什麼你要說那麼多...(恕刪) 我的駕照有4張一張台灣一張新加坡一張澳洲一張中國你說哪一張是家樂福買來的????再來, 你要檢討的不是汽車駕駛人, 你應該是要檢討為何法律要這樣判從金牛角少東的案例我不跟你討論他跑到高速公路上的違規, 我就當他上高速公路沒有違規好了1. 他沒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2. 他於事故後摔車死亡我們不討論肇事逃逸, 因為小貨車司機不知道重機撞到他我們討論小貨車的過失, 檢察官認為他後車燈不夠亮......我們先論這點請問你有沒有驗過車, 我想問問, 驗車的後燈是否有規定亮度, 我知道如果故障不會亮你是驗不過車的, 但是應該沒有規定一定要亮到多少琉明以上才合格, 這點並無規定, 所以有亮就合格.那我們可以討論, 這位少東1沒保持安全距離, 2他又追撞其他車輛小客車車主並無違規, 他只是很衰被撞但是我們看到一條命沒了, 檢察官又不能起訴少東死者"過失殺人"所以只能夠想辦法起訴小貨車司機"過失殺人"----------------------------------------------------------今天機車如果上高速公路, 我們講到底, 在高速行駛的狀況下, 就連汽車的事故都不能夠100%保證汽車駕駛人的安全, 我們要討論機車的駕駛人安全嗎???? 如果不能夠保住機車駕駛人的命那.....不管我撞人還是我被撞, 只要對象是機車, 挖靠搓賽! 過失殺人這條我機率很高這條是要命的公訴刑法檢察官會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 因為是人命........所以不管我是對是錯, 我都要跟你跑法院好幾年那機車上高速公路....我不就是要很怕, 心中疙瘩一大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