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izo74025 wrote:
三輪摩托車,真的很棒...(恕刪)
前二後一的三輪車,前兩輪的寬度大多會控制在車握把兩端的範圍內,所以只要把手停得進去,前兩輪就可以停進去,其實並不需要重新規劃停車位,同樣的道理,三輪車在鑽車縫時,握把過得去,前兩輪就過得去,大小跟一般的摩托車並沒有什麼分別(除非合法上路後有人更改輪胎寬度,這不在討論範圍),樓上的過慮了。
其實搞不清楚交通部為何要限制三輪車的合法上路?先不論歐美各國都在發展,甚至2008年香港就有「油電雙生的MP3三輪車」,法國標緻汽車也早就發展出標緻三輪車以及油電雙生三輪車,這些先進國家難道會讓設計不良的交通工具影響到她們國民的安全嗎?
個人認為:只要交通部長官的觀念轉變一下:三輪車就是多一個輪子的摩托車,要買的就買,不買的也不關交通部的事,這樣不就可以了嗎?難道交通部限制三輪車上路,就能夠減少空氣污染,或是減少機車的成長嗎?
讓市場機制自由發展,也避免聯合壟斷,發揮台灣人的創意,這不都是政府應該鼓勵台灣民眾的大有為作為嗎?怎麼變成反其道而行?這樣不是反而會讓民眾或相關企業認為相關政府機構或部門有官商勾結的嫌疑?
大力推動三輪車上路(不一定是黃牌或紅牌,個人反而希望控制在250CC以下),大力贊同版主的主張,台灣機車族---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