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ajimjim wrote:
補充: 我會希望這位媽媽尊重,是因為這位重機騎士帶小朋友,速度又不快, 重頭到尾又只騎慢車道, 更何況下班尖峰時間,交流道附近車況本就混亂危險, 交警義交沿路都在疏導車流,在好幾個停等區時也不見警察攔這台重機,或叫重機回快車道,代表警察也知道路況危險,人身安全還是為第一考量, 這位媽媽在路況混亂下還想趕重機回快車道,而當下這位媽媽也帶了一個小孩, 怎沒有一個當父母需保護小孩的同理心呢? 別人的命不是命,反正出了事再來修法就好了,是嗎? 不管法律定義為何,重機始終還是一台機車
...(恕刪)
矯情------
您認為那媽媽請重機回到他該當行駛的汽車道
是那媽媽沒有一個當父母需保護小孩的同理心
您要不要去洗洗頭----
重機騎士的小孩是誰帶上車騎在馬路上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