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jiayulady wrote:如果你覺得公務員有瀆職你可以跟總統陳情,跟行政院陳情,陳上監察院糾舉 跟總統陳情,公文一轉再轉回到承辦人手上,公文複製貼上回傳,沒事了。跟行政院陳情,公文一樣一轉再轉回到承辦人手上,公文複製貼上回傳,沒事了。上監察院糾舉,公文還是一轉再轉回到承辦人手上,公文複製貼上回傳,沒事了。ponjiayulady wrote:正規法治方式不走在馬路上演個戲有啥用,又不是演藝圈 就是陳情無效。才會走抗議一途。不過基於集會遊行法,集會抗議也是一種正規的法治途徑。這是法律賦予人民的合法權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