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under6978 wrote:
我是j大的朋友 也算是當事人之一 因為每次j大去車行看車我都有去 也是我介紹他去的 車行就是二省道跟化成路口的威奇 整件事情很簡單 許老闆說那台黃色03年cb400開價13.8萬最低13萬才要賣(一開始說配原廠館的話12.5萬後來又反悔 這點先不論) 我幫j大出價討價還價說12.8萬 許老闆不答應 說13萬叫我們回去考慮 隔天我跟j大又到店裡找許老闆 說ok "13萬我們要了 許老闆也說ok13萬要賣" <--這是重點喔
當下我們就要付訂金給他 甚至說13萬全付也ok 許老闆說不用 我們口頭講好就好了 他要等前車主資料拿到才有辦法辦過戶 也請我們留下資料 說星期六拿到資料再通知我們 要我們星期天在過去 還特別講這禮拜天我有開店 也許後來他覺得賣太便宜了 因為這陣子cb400漲不少 詢問度也高 他想再慢慢賣 賣更高的價錢看看 我覺得車畢竟是車行的 開車行也是為了賺錢 他要怎麼賣是他的自由 反正也沒簽約 只有口頭約定 他本來就可以不賣j大 雖然有損誠信問題 但問題在他不賣j大又不肯明確告知 稿的買方有些不愉快 在論壇又剛好看到有其他大大在抱怨這間車行 所以j大就順便分享了自己與威奇的購車經驗 所言也全屬事實 沒想到許老闆看到文章竟然講了一句 保留法律追訴權 @@" j大只有傻眼而已 想說算了息事寧人 所以才把文章刪除 問題是我們旁人看不過阿 請問許老闆 到底哪一點毀謗到你了 要讓你用"保留法律追訴權"來嚇唬人 我們所言也到底哪裡不屬實 請你跳出來指教一下
不好意思以上借我引用一下
依《民法》153條規定,只要當事人表示一致即成立契約,即使口頭約定仍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