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 翱翔阿賢 wrote:我講明白點,今天就是他人的問題!有什麼好護航的?踢人就是不對!這件事情對重機騎士影響形象這是一個,另一個重點就是人的情緒管理障礙!原本該怎麼樣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的,但這一踢,他紅了,我們騎士的臉就綠了。(恕刪) http://video.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news_id=20130121160818阿賢大的回文上電視了
想請問一下要是住家門口是有雙黃線但想要到距離20~30公尺的對面便利商店買個東西,但是斑馬線卻是在左右各30~50公尺在台灣有誰會這麼的遵守爛交通規則的去走那斑馬線?P.S踹人就不對了大家說是不是?希望騎士能有耐心的去處理這件事情,別因為這樣反而讓自己做出錯誤的決定!
puffdavid2k wrote:請問貨車已經停下來...(恕刪) 交通法規裡面的禮讓行人不單單是斑馬線或路口,而是行人有意圖穿越時,車輛得依當時情況允許,決定是否讓行人優先獲得路權,這跟行人有沒有違規沒有絕對關係。這件事裡面,決定行人路權取得的與否是小貨車不是重機,重機沒有主張小貨車前方路權的權力,他如果不減速而撞上小貨車,那就是犯了應注意卻未注意的罰則。行人違規取得的路權是對小貨車,但機車在路肩撞上行人卻侵犯到行人的路權。所以警察開了罰單給小女孩,是因為她侵犯到小貨車的路權,這張罰單跟重機無關。
小霸王班少 wrote:哦~ 那我向您賠不是 ~小妹妹論點 ! 的確有錯所以你是希望大家別把事情都怪在騎士身上?老實說,大家都沒有!!雙方違規那是動腳之前的事,大家現在說的是動腳之後的事 ~ 也許吧 ~~ 我一直把焦點放在有人說女童沒違規這點有爭議的東西才有討論必要動腳的事大家都有共識難不成我會認為踹人是對的?一說再說也只是發洩而已切入不同地方 對大家才有幫助本篇不就證明很多人不知道騎車怎樣是違規?怎樣過馬路是違規?
sdfghj20 wrote:那台重機本是在快車道...(恕刪) 高清畫面連結再看仔細點,那是條雙黃線分隔的二線道。沒記錯的話,重機的動作是違規超車。重點在:對受傷倒地的人(而且還是兒童!)施以暴力傷害?而且事後明顯沒有悔意(請去找新聞畫面)事後全車隊沒半個人拿行車紀錄出來…真的都沒有?還是物以類聚....都是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