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你們這些住都市的,你們有水準,守規矩,都走班馬線!可是在我家附近都沒班馬線,我是不能過馬路齁?是不是為了過馬路,我要自己去畫一條班馬線?是不是要怪埔里鎮公所沒有在肇事地點畫一條班馬線?!!!!!!!
剛剛上Youtube 看了清晰版的 "騎士楊凱翔踹女童", 一摔車爬起來馬上去踹躺在地上的9歲小妹妹. 比那些酒駕的還可惡, 楊凱翔還是在清醒的狀況下做出這種非人的行為. 同行的好像都站在旁邊看, 如果沒有一個人打電話叫救護車, 見死不救, 這批人真的太冷血了.這棟樓一天已經蓋超過150樓. 把重機區搞得真臭.
柯小希 wrote:哪個是主因哪個是次因就交給鑑定委員和法官煩腦吧但不可能像前面有人說的 在路肩 女童就全無肇責...(恕刪) 莫非你已預知你是本事故的鑑定委員或法官,不然怎麼能確定女童有肇責柯小希 wrote:在無人行道之路段行人必需靠邊行走(恕刪) 如何才叫靠邊?
晚間新聞說 電話拿給爸爸聽 自己龜縮起來...............我笑了踹小孩的狠勁到哪裡了.......龜縮龜縮龜縮好慘 想不到出個車禍 也能全台"爆黑"想想該怎麼面對全部認識的親朋好友丟臉丟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