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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重機被汽車擦撞掉進水溝

若是真要追究~~~!!
那麼之前北宜公路,勁戰右側超車,撞到抬屁股的女重機騎士,那件事要不要也拿出來談?
影片裡的拍攝車呢?是不是也是故意向右偏,害勁戰失控的?要不要出面說明一下?



xboy200 wrote:
把報廢列進行政罰內,就不用經過法院這關了呀!
只要証明該行為確實是逼車,就可以直接報廢了!就算你去跟法官申訴,爭點也只在你的行為是否屬於逼車,而休想在確定是逼車行為之後還可以透過法官來「減輕」罰則!因為報廢是0與1的結果,要碼就整台車報了,沒有所謂的減輕而只報廢一半這種事情。簡言之,這招的目的之一就在避開無能的司法體系!
而一旦鬧出傷害甚至人命,那就有後面的五年以上徒刑的量刑要考量了,這當然就要經過法院了!但人都傷了、死了,我想法院的態度也會比較謹慎,司法的大刀自然也比較敢重重揮下!
重點是
你還再姑息逼車行為!只要你姑息一天,只要「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這條無法過關,所有人就繼續籠罩在被酒駕者、逼車者危害的風險!
你覺得報廢肇事車輛的罰則過重嗎?那跟酒駕、逼車而致人傷死又如何呢?究竟哪個比較嚴重?價值的取捨端看你的選擇!但就是因為罰責有一定的份量才能有嚇阻力不是嗎?
而我認為大多數人是不會酒駕與逼車的,那就更應該欣然樂見這條過關才是~

拜託閣下不懂就不要裝懂阿
講越多越暴自己不知
行政罰不要經過法官??
麻煩google一下「行政法院」
當然要經過法院的啦
而且說不定根本不用到法院
只要被處份人提起訴願,主管機關的訴委會就會叫開單的公務人員重行裁量
為了怕麻煩~~~處裡行政罰的公務人員根本會不想開單
還有你自己也提到證明逼車
如果逼車要報廢車輛
證明逼車的條件一定會無限上綱化最後根本罰不下去
因為報廢是0與1的結果??
真的真的想太多
逼車有所謂故意意思
立法一定會分故意與非故意
就像故意傷害、過失傷害等
要證明故意~~是非常難的
拜託~~~~
真的不要誤導
如果這社會能以提高罰則就能解決問題
全世界交給閣下就好了
開車的在外內外的抓路線阿 前面剛好是左彎 進彎的線就抓右邊一點很自然阿 誰知道會插一台車進來
imosiris wrote:
拜託閣下不懂就不要裝懂阿
講越多越暴自己不知
行政罰不要經過法官??
麻煩google一下「行政法院」
當然要經過法院的啦
而且說不定根本不用到法院
只要被處份人提起訴願,主管機關的訴委會就會叫開單的公務人員重行裁量
為了怕麻煩~~~處裡行政罰的公務人員根本會不想開單
還有你自己也提到證明逼車
如果逼車要報廢車輛
證明逼車的條件一定會無限上綱化最後根本罰不下去
因為報廢是0與1的結果??
真的真的想太多
逼車有所謂故意意思
立法一定會分故意與非故意
就像故意傷害、過失傷害等
要證明故意~~是非常難的
拜託~~~~
真的不要誤導
如果這社會能以提高罰則就能解決問題
全世界交給閣下就好了...(恕刪)


你被交警開一張闖紅燈的罰單,你去跟行政法院申訴,爭點難道是在:我闖了紅燈!但1800罰太重了!我要申訴減輕罰鍰?
不是嘛!你只能舉証你是有「正當理由」闖紅燈!或是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例如燈號壞了之類的,那才有可能撤銷罰單。所以只要將「報廢肇事車輛」這條罰責寫進行政罰內,一旦違規行為確定,那就中獎了!這有很難懂嗎?你只是企圖姑息逼車行為罷了~

再來,逼車行為的認定
你有沒有檢舉過路上的逼車廢呢?看來你沒有,我檢舉過,雖然數量也不多,但得到的警方的回復都是「違規事實明確!將依法開罰」!當然啦,你可以去跟法官拗你其實並沒有逼車!但在警方認定的前題下,你要舉証自己沒有逼車,其中的難度你自己就能盤算了!
簡言之,認定是否為逼車行為的第一關卡可不是一般檢舉人!而是警察啊!何來無限上綱之說呢?你只是企圖姑息逼車行為罷了~

第三,非故意逼車
非故意還能叫逼車嗎?那有沒有非故意酒駕呢?這叫硬拗!為什麼要硬拗?因為你只是企圖繼續姑息逼車行為罷了!但這仍是你的自由,只是這種拗法不太好看啦~

最後
企圖姑息逼車行為的你就不要唱什麼全世界的社會安全交給我的這種高調啦!你別管別人怎麼想,你就問你自己就好,你為何不支持「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立法通過?
開車28年,大重一年餘,不覺得開車有問題,騎士太早切車道,而且騎士跑不該跑的路線。

xboy200 wrote:
你被交警開一張闖紅...(恕刪)


其實不是只有汽車右偏而已啊,
機車自己也向左偏了。
難道說只准機車不按直線行進,
卻不准汽車轉方向盤嗎?

如果有人認為汽車必然故意,
只怕也會有人認為機車必然故意,
目的為何,
碰瓷啊。
所以,
如果要推這種法,
把碰瓷的情形也列入吧。

以我自己在開山路時,
雖然只要車道允許,
我甚至會開偏左些讓機車過,
也不少機車在經過時會揮手致意一下,
但也有很多時候我是無法注意後方的,
特別是如果有左彎的情形時,
因為左前方會被A柱擋住,
這時我身體會向前,
只為了看清對向有無來車,
對於後方,
自然更無法去注意。

有人PO小貨車逼車影片,
我是覺得差很多,
故意逼車的人,
為了讓被逼的車停下來,
向右靠後通常是會減速的。
再說,
機車知道沒水溝蓋,
因為機車已經把水溝蓋當車道了,
汽車有必要去注意有沒有水溝蓋嗎?
又怎麼能預期機車自己會左偏呢?


hido58 wrote:
先不管他超車是對不...(恕刪)


先不管汽車是不是故意的

瞎子都看的出來從右側超車就是不對嘛
羅以爾 wrote:
其實不是只有汽車右偏而已啊,
機車自己也向左偏了。
難道說只准機車不按直線行進,
卻不准汽車轉方向盤嗎?...(恕刪)


不論是誰,故意找渣的都該被譴責受罰!

本例機車這樣的操車動線選擇,這是拿自己和後座的生命開玩笑!讓你操過是你運氣好,出事情也不會令人感到多大的意外!這本來就是不可取的操車行為!
但這不表示汽車可以故意撞人啊!

當然汽車也可能完全沒料到右後方會有機車鑽上來,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了,要舉証這台汽車故意逼車撞人是有難度的!那究竟那台四輪是不是故意的?真相只有駕駛本人才知道!
但就算是故意的!罰責很重嗎?這我在前篇的留言也說明了!小意思而已~

如果汽車不是故意的,那這是機車自己找罪受!怨不得人!
倘若汽車真的是故意的!這種幾乎可以致人於死的駕駛行為是不見容於任何社會的!這種人根本連上路、用路的資格都沒有!但現行法令對這種逼車廢卻無法起到多大的懲罰!更別說是嚇阻了!這個才是重點!

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

唯有這條過關,才能強迫所有用路人尊重對方的路權!
你不逼車,自然不用擔心自己的愛車被報廢掉~
AgaTsai wrote:
https://tw...(恕刪)

汽車已經閃了一次到黃線了,只是正常回到車道上,每次上蘇花公路看到重機都是這樣超車的,重機騎士口中所謂的路權比照汽車,在蘇花公路上看不到重機遵守過,這也是重機上不了高速公路的原因吧。

xboy200 wrote:
不論是誰,故意找渣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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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己違規在先

要如何舉證對方是否故意?

你若闖了紅燈

要如何舉證對方是故意撞你

對沒有違規的車輛而言

所有合法的車輛動態

都是合理的

何來故意可言?

你今天違規了

我有注意到你違規閃過了你

那是你運氣好

我沒注意到碰撞了你

那也是剛好而已

最多最多最多

也就"應注意而未注意"

搶了銀行就得承擔被圍捕時可能被擊斃的風險

犯法還講人權?

違規還要路權?

已經先違規的車輛(不管幾輪)

沒有資格說"故意"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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