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大型重機上國道首季報告 換算違規率高於小型車

恭瞎毀 wrote:
我同意提高罰責啊。重點是現在是你們2輪的爭取上國道,又不是我4輪的爭取上國道。

是你們要把你們2輪的標準拉高以說服這些官員,干四輪的什麼事情??

一直要把所有車種拉下水,沒有人會理你們這種訴求吧。...(恕刪)


我笑了 難道 重機 永遠都騎在國道上嗎?
不會行駛 平面道路嗎?

況且 道路安全 有分國道 平面或是車種嗎?

重機上國道 根本不需要 說服官員
重機目前 不能上去 問題 出在電子收費 這才是主因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貓丸 wrote:
完整的統計及報告在交通部網站有
http://www.freeway.gov.tw/Upload/Html/2017824171/page02.htm
其中還有觀察記錄,裡面有每個時段觀察到的違規行為截圖
還有影片也陸陸續續放上,應該可以拿來驗證觀察有沒有人為偏袒
簡報檔有各項違規的詳細數量
一般讓人詬病的鑽車縫在這次的統計中只有國道3號觀察到1次,打臉了一些喜歡嘴重機愛鑽車的人
同車道併行則是國道3和台64各觀察到3次,但此項目是僅針對大重觀察
有人說的逼車可能是歸類在未保持安全車距變換車道(我猜的)
觀察到的違規行為絕大部分都是屬於未保持安全車距,這項在汽車及大重都是最多的項目
但由於大重的樣本數偏少,加上有部分項目是僅針對大重特性觀察
所以可能導致各項違規比例都被放大
還有其他網友所提的,平日假日的差異可能也影響觀察母數的參考性
這樣的數據到底有沒有參考性實在還有待商榷


報告裡面的不良駕駛行為很明顯就是針對重機,汽車能鑽車縫嗎? 好像可以喔只可惜路不夠寬。
鑽車縫的法源依據是甚麼,好像查不到?
怎麼不多列幾項針對小型車容易發生的違規來觀察呢?
安全車距的定義10公尺,跟高速公路局的定義差很大喔,怎麼會設10公尺呢? 應該要用40公尺來算,看看違規數據怎麼變化。

要怎麼解讀數據,這裡面有沒有政策因素在操控?
所謂的專家學者有沒有中立的去分析數據?
大家應該要好好檢視,不論你是支持或反對重機,不要被有心人牽著鼻子走。
反正大家都希望:
在一般道路撞死更多重機騎士,讓更多汽車駕駛面臨刑責,
鼓勵重機騎士開車上高速公路,被開車的騎士撞死總比撞死騎士被判刑好,

大致上邏輯就是這樣.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恭瞎毀 wrote:
所以一開始重機要上國...(恕刪)

這文章其實很有道理,換句話說把重機換成汽車的腳色對調也是行得通的。

The Economist wrote:
報告裡面的不良駕駛...(恕刪)


其實那個什麼不良駕駛行為,我覺得應該要拿掉,覺得非常不客觀。

如果一直拿2輪比對4輪,交通部要玩厚黑,就收買個一台重機故意騎上去違規,分子一下就放大爆表。

跟4輪比就是一場不公平的戰役,真的還要抓著4輪不放來比對嗎??
null
棒,尊重專業交通部,給予肯定,提出數據眾人信服,
The Economist wrote:
第 20 條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
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法源依據只有限制大型重型機車,拿此向來比小型車跟重機,這樣合理?
你看數據裡面有小型車違規件數嗎? 其它項目裡面有違規件數嗎?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一個車道寬3.75公尺,是塞不下兩台汽車的。

至於未保持安全距離,
台灣人50%以上都不會保持守規的安全距離,
且執法單位,過於寬鬆,除非是過於貼近,
不然都是不會去抓的。
null
tengai225 wrote:
你到底在睜眼說瞎話...(恕刪)

裝睡的人叫不醒
他大概是還在夢遊吧
我的部落格,歡迎來坐坐:blog.yam.com/weatherman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