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副理事長名義, 通報公路總局負責處理北宜路八段28之4號入口處坑洞(如果該處有設人行道, 那就是人行道位置, 但該處沒設置人行道), 這坑洞緊鄰水溝蓋邊緣!必須主動處理, 以免再次造成其他用路人受傷!
米咖 wrote:本人以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副理事長名義, 通報公路總局負責處理北宜路八段28之4號入口處坑洞(如果該處有設人行道, 那就是人行道位置, 但該處沒設置人行道), 這坑洞緊鄰水溝蓋邊緣!必須主動處理, 以免再次造成其他用路人受傷! 以這位網友的意見表示這個坑是公路總局的維護疏失。為何不幫樓主爭取公路總局賠償?
米咖 wrote:本人以台灣交通安全...(恕刪) 我也覺得米咖大這樣的做法最正向我覺得不管受害人是否有判斷上或技術上的疏失但是 在出入口附近跟路旁有這種大洞出事只是或然率的問題根本之道就是應該補平而且坦白說店家於法雖然沒有賠償的責任但是自家店門口周遭有這種陷阱如果有看到舉手之勞弄一下何樂不為坑在那裏車多狀況多時就難保有人會剛好中坑就像本文受害人大概就是迴轉過去看到店沒開想說直接繞彎出去結果稍微offroad一下就中坑倒地了通報大家提醒大家也是好事一樁不管樓主是不是想索賠實在不應苛責至少我看到這篇我去到那會稍微注意一下這就已經是功德一件
謝謝 米咖 大大 的正義與處理!風大吹有大風鏡與有屋頂的ad2, ad3本來就會小晃.我是準備想停下來, 想要跟後面跟上來的車友講這間沒開, 結果1停到水泥邊就直接陷下去. 是原地倒, 所以人與車傷的不嚴重.希望該洞能補起來, 我的小傷痛, 朋友新車的小磨損, 可以不要讓其他人受更大的傷害. (行進中的重機壓到, 那應該會彈跳出去. 因為洞實在很大, 不信的人去現場看就知道. 影片中我朋友也有嚇一大跳說好大的坑呀)米咖 wrote:本人以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副理事長名義, 通報公路總局負責處理北宜路八段28之4號入口處坑洞(如果該處有設人行道, 那就是人行道位置, 但該處沒設置人行道), 這坑洞緊鄰水溝蓋邊緣!必須主動處理, 以免再次造成其他用路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