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hvci wrote:
不是機車就算是汽車人被甩出來被壓到也會發生啊無關機不機車~
所以關重機啥事? XD
沒錯啊
所以國道鴨肉有責條款,又不是全部條款都針對重機,是針對鴨肉
各種鴨肉的有責情境,來確保重機騎士在國道上行駛的安全
幹嘛去針對法官
直接免責情境設定好就好啦
交通事故鑑定出來不滿足有責情境,就是無肇責,檢察官簽結,哪還要到法官那裏去....太煎熬了
怪了! 重機騎士們怎麼還是不爽快的支持啊? 一個保障您們行車安全的條款,應該全力支持才對啊!
小紅狼 wrote:
日本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已經有好幾年了結果死人最高的還是車碰車SO???想帶風向的不來解釋一下嗎?..(恕刪)
01forever wrote:
有行車紀錄器就有用嗎 ?
不是有好幾個無過失但要賠償的案例
Save Oil wrote:
所謂肇責50%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