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hvci wrote:不是我要打你臉.....(恕刪) 8成肇責的人死了,請問2成肇責的人該怎麼負起這個責?2成肇責的人該怎麼對8成肇責的死人負責?賠錢? 賠多少才是 2成該負的責?重點零肇責就可完全不用花時間處理? 一件這樣的案件要花多少時間才會結案?
csshvci wrote:不用如果~國三甲是...(恕刪) 更新一下:103年 國道 機車 A1 1件,死亡1人,該年國道車禍次數60件 (普重)。104 國道 機車 A1 3件 死亡3人,該年車禍77件(普重2件,大重1件 國3甲)。以比例來看…103 0%104 1/77= 1.3%這樣的比例算不算高,我想就留給日後開放後來印證吧!(才剛說完必然,沒想到… 唉~ RIP)PS:全面開放重機上國道,對我而言也是一種必然,只是時間上的問題。只是這個必然發生前希望能有更週全的配套,就像德國無速限高速,也是要有完整配套來提升安全的。在美國騎車戴安全帽是必然嗎? 應該不是,但你要用更高的保險來換不戴安全帽的自由。
super01tw wrote:看來要寄望川普上台後 那些違反WTO精神搞[非關稅貿易障礙]的國家都必需要制裁 才有可能會開放吧...(恕刪) 看哈雷每年銷售量一直升高的情況下.川普應該不在乎台灣能不能上高速吧?再說,拿WTO來說嘴的爛理由,從重機開放進口10幾年來,還要繼續用這爛詪嗎?記得以前有些人動不動就說要拿沒開放上高速的理由去WTO告洋狀.十幾年過去了還不是如此而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