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10115046 wrote:這位帥哥、麻煩你看清...(恕刪) 對不起,大哥我激動了看了十幾頁,還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回文曲解了你的意思再次跟您賠不是只是想不到台灣某些遠古生物可以退化的如此徹底連王八蛋都可以出口了小弟三天前入手了踢媽特仕原本就覺得重機族是不是有點可憐,汽車不愛,機車不疼走哪線都會被噓這兩天真的領教了喇叭真的是小case了
豆腐仔 wrote:信義路遇到.幾乎整路...(恕刪) 排氣管聲音太大確實不好,有待改進。但是...路是大家的,我看不出來有何不可!?(難道路上只能有汽車行駛?)還有,幾乎整條路都"他"們的,都會拍照PO網了,挑錯字不難吧。
豆腐仔 wrote:信義路遇到.幾乎整路...(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2條有規定: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後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這叫什麼你知道嗎?自以為的正義!我不否認不論四輪、二輪都有敗類存在!但是當你在洩憤按喇叭的時候,你有想到下面幾點嗎?1.排氣管再吵!也是通過了檢驗政府放行的車輛,不是非法改裝拔消音產生的聲音,而是引擎本身發出的純正低鳴聲,還是您也認為超跑發出來的聲音也令你不悅?如果不是,那就是你根本眼紅,由忌妒產生的自卑進而轉化為憤怒來發洩你的情緒!機車:改顏射砲管、拔消音,政府大力取締,父母卻視若無睹,等到出事了才來說:我的小孩很乖……等等等等的不知所謂的廢話汽車:爆閃前後霧燈、使用喇叭不當、逼車擋道急煞、音響重低音震天,深怕人家不知道老大爺他正經過此處2.車隊再大!也是正正當當繳了應繳稅金,依照著道路法規行駛著正當路權上路的合法騎士。早期台灣剛剛開始有車,也是有人拿鑰匙刮車來表示忌妒與不滿,那是個未開化的社會,人民知識水平不足而有著近乎原始人的情緒表達行為。因為不滿就可以不用顧及旁人死命按喇叭洩憤?機車:戴個瓜皮帽甚至不戴帽的危險騎士,兩腳外八手像螳螂般,目無法紀的亂衝、亂鑽、闖紅燈、逆向、違規左右轉、聚眾鬧事汽車:占用雙線道、占用機車暫停區、占用機車專用道、違規臨停、並排違停、一車占用兩格停車格、肇事逃逸以上違規你犯了幾件?小弟我不是用放大鏡檢視你小弟剛剛才擁有踢媽未滿兩個禮拜才發現小弟以前多白目現在則不願意再把這白目延續下去也不願大家再用有色放大鏡繼續看待將重機當成第二生命的騎士小弟現在有二輪也有四輪車我也還是會開車出去寧願停遠一點多走幾步也不願違停造成騎士危險寧願多等一個紅燈也不願搶那一個兩個的車頭讓騎士被迫鑽車陣來個十字對撞天熱有冷氣吹、雨天有車頂擋、冬天有暖氣禦寒,已經很幸福了何必為了那一點點的自利造成別人的危險為了那一點點時間,還不如提早出門,更能安全上路不是嗎?**********補充回應**********沒注意看到你第三張照片我沒看錯你應該是開貨卡沒錯吧,如果不是我道歉貨卡標準配備:指南針、開單本前兩張應該是行車紀錄器拍下,最後一張比較像是用手機拍照造成玻璃反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訂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筆電等行動裝置,將處汽車駕駛人 3,000 元、機車駕駛人 1,000 元罰鍰,即便汽機車不在行進間,例如停等紅綠燈亦算在「行駛道路」的範圍內大家都付出了努力有人開賓利有人開toyota我努力讓自己完成夢想而付出了我該付出的,我完成了我的夢沒理由要因為旁人我就得捨去我的夢來配合其他人這才叫不公平!
豆腐仔 wrote:信義路遇到.幾乎整路...(恕刪) 他們這樣停這樣行駛有錯嘛?鑽車陣要嫌、如四輪大爺所願排成一列也要嫌。而且說噪音,真是五十步笑百步,很多小貨卡的司機不曉得哪邊不舒服,起步也是要轟轟轟的拉轉。傳動有問題也不修,轟轟轟還外帶機機機的聲響。再說你因為嫌他們吵,長按喇叭來洩憤,那你跟他們有什麼不一樣?
p08914 wrote:我倒覺得應該是還好啦...(恕刪) 確實比較多是可以騎快車道時就理直氣壯地騎...遇到塞車時...又光明正大地自詡為機車...跟小綿羊到處鑽...但這不就是兩輪的好處嗎?塞車我又沒有冷氣可以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