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豪明 wrote:
這種本來就是不安全的...(恕刪)
我之前撞到一位四十幾歲的婦人,
本人騎機車,她從馬路中央穿越而過,我當時時速約40km,她就跟你說的一樣站在中間。
我看到她了,OK,站在中央,我想說不會跑過來...
(她站在中央我下意識是往右騎,她小跑步過來我要切換到左= =,是要我怎閃)
結果?她給我小跑步過來??撞到了...
當下傻眼,她起不來,左小腿被撞到...
當下有點傻傻的,心情很悶,因我要載我在醫院附近的哥哥,後來她先去醫院了,等警察來現場,也只好移車.
所以本人極度贊同你說法,不過我撞的人不是小妹妹。
過馬路最好走斑馬線比較沒爭議,被撞跟撞的人都不好受啦,又不是不用工作?
當然在醫院我也是有關心一下她,對方完全沒有要賠償的意思,就想說算了...
完整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0vvM-QN4iU&feature=youtube_gdata_player
請注意
小妹妹有注意看左右才往前走的,她不是突然跑出來的,是重機駕駛那什麼速度,比之前經過的車輛都還快,而且最該死的那駕駛後來又再跑來補踹第二次,這完全是加重傷害,沒被鄉親抓下來痛打真是可惜了。
奉勸所有駕駛都能注意自己行車速度,特別是在鄉下的道路時,那邊沒有天橋,沒有交警,不希望再多出個可惡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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