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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若換成自行車 小妹妹就變成馬路三寶嚕?

若沒記錯的話,在美國曾有判例,由於行人闖越道路,導致行駛中車輛撞死,最後法院判的是,
車輛無任何責任,且行人家屬還被判要賠償車輛駕駛。
在台灣,是走在情理法,因此常有錯誤觀念,就是大車<小車<行人,不管肇事方,永遠就是大
車的錯。
若仍認為行人大於車輛的路權,麻煩請拿掉紅綠燈與斑馬線和天橋,因為行人可隨時穿越馬路,
而汽車必須停車禮讓行人。
那麼不久的將來,高速公路將會有行人穿越了。
看到這個渣今天還勞動到自己的爸爸去道歉,

而且態度跩個二五八萬的,

真的就是一個渣,一點悔意都沒有,爛透了

總捕頭 wrote:
若沒記錯的話,在美國曾有判例,由於行人闖越道路,導致行駛中車輛撞死,最後法院判的是,
車輛無任何責任,且行人家屬還被判要賠償車輛駕駛。
在台灣,是走在情理法,因此常有錯誤觀念,就是大車<小車<行人,不管肇事方,永遠就是大
車的錯。
若仍認為行人大於車輛的路權,麻煩請拿掉紅綠燈與斑馬線和天橋,因為行人可隨時穿越馬路,
而汽車必須停車禮讓行人。
那麼不久的將來,高速公路將會有行人穿越了。


不要再講似是而非的道理了

一個違規行駛路肩又超速的重機哪有什麼路權可言

路權...路權....哪來的路權

你是在"路肩"撞行人耶,懂不懂?

又不是在車道上,別再似是而非啦
感覺每天都有幫重機肇事者說話的消毒文
乍看好像是正義使者(雙方都有錯, 都該打屁股)
眾人皆醉唯獨他們清醒的清高人士
這樣只是會更讓人反感騎重機
不是嗎?

以後過馬路學日本舉手?
今天會出車禍除了騎士超速+沒有防禦性駕駛概念以外...
我覺得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行人路權從來沒有落實,行人不見得會繞路走斑馬線,就算走了,機動車也不會主動讓。

搞得好像萬一路上真的出現會讓行人的駕駛,行人除了心存感謝還會加速通過,他X的! 搞得我每次都怕他們會跌倒或是被這種不長眼的智障狀...

之前看歪國人說台灣人平常很熱情,可是手裡一握方向盤就變了個人似的兇猛../共勉之吧...
任何事情都沒有所謂的誰對誰錯.但是任何事先動手打人.動腳踹人就是不對
王豪明 wrote:
這種本來就是不安全的...(恕刪)


我之前撞到一位四十幾歲的婦人,
本人騎機車,她從馬路中央穿越而過,我當時時速約40km,她就跟你說的一樣站在中間。

我看到她了,OK,站在中央,我想說不會跑過來...
(她站在中央我下意識是往右騎,她小跑步過來我要切換到左= =,是要我怎閃)

結果?她給我小跑步過來??撞到了...

當下傻眼,她起不來,左小腿被撞到...


當下有點傻傻的,心情很悶,因我要載我在醫院附近的哥哥,後來她先去醫院了,等警察來現場,也只好移車.

所以本人極度贊同你說法,不過我撞的人不是小妹妹。

過馬路最好走斑馬線比較沒爭議,被撞跟撞的人都不好受啦,又不是不用工作?

當然在醫院我也是有關心一下她,對方完全沒有要賠償的意思,就想說算了...

ponjiayulady wrote:
不要再講似是而非的道...(恕刪)

我是針對前幾篇,提到的人權大於路權而發的。謝謝!
並不針對此次的路肩問題。
完整監視器影片

完整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0vvM-QN4iU&feature=youtube_gdata_player

請注意
小妹妹有注意看左右才往前走的,她不是突然跑出來的,是重機駕駛那什麼速度,比之前經過的車輛都還快,而且最該死的那駕駛後來又再跑來補踹第二次,這完全是加重傷害,沒被鄉親抓下來痛打真是可惜了。

奉勸所有駕駛都能注意自己行車速度,特別是在鄉下的道路時,那邊沒有天橋,沒有交警,不希望再多出個可惡的傢伙
車子當然是重點
沒錢還硬要叫爸爸幫他買重機 摔壞了當然很心疼 才會惱羞成怒踹人
如果今天是富二代摔了重機 我想他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因為不在乎那一點點修車費 當然不會惱羞成怒去踹人
所以這件事告訴我們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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