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看有沒有多加一個"慢"字有慢字自行車就可以行駛...(恕刪) 加個"慢"字,一般機車就別走了...法條對慢車的定義,是MAX時速<25km/H的車耶!這年頭有哪台以汽油為動力的機車,油門到底還過不了25km/H的?
bvmbmb wrote:加個"慢"字,一般機車就別走了...法條對慢車的定義,是MAX時速<25km/H的車耶!這年頭有哪台以汽油為動力的機車,油門到底還過不了25km/H的...(恕刪) 不對...台灣的政府對於多一個慢字的解釋是這樣的機車專用道>只有549cc以下的機器腳踏車能行駛!機慢車專用道>549cc以下的機器腳踏車+自行車(俗稱腳踏車)+人力車+獸力車!慢車道>以上都可以行駛+550cc以上的機器腳踏車+四輪以上汽車(但只限左右轉與準備停車或是臨時停車)
anneybaba wrote:騎機車的不會去計較機車 沒冷氣吹 沒音樂聽. 去計較汽車不用淋雨 舒舒服服的. 還有恆溫空調.但是開車的很多 看不慣機車的高機動性.你既然覺的機車很快很好很靈活, 你就騎機車阿?(恕刪)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由於不是專制時代,只好耍文化流氓~無法禁止民眾就限制民眾,讓民眾因為法律規範而不方便總行了吧。官字二個口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