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5478 wrote:
媒體報導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1/34784484/%E5%8F%AF%E6%83%A1%E9%87%8D%E6%A9%9F%E7%94%B7%E7%8C%9B%E8%B8%B911%E6%AD%B2%E5%A5%B3%E7%AB%A5
文中重點:
警指出,楊男無酒精反應,現場有五點一公尺煞車痕,
至於女童另依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罰鍰三百元,肇事原因待查。
請注意:以上為媒體報導.
致twncbt:所以內容並無牴觸喔!
以下是我的感想:
1.女童為這場車禍事件的主因.(警方開出罰單了)
2.騎士踹人的行為100%不當.
3.女童遭撞飛在地之後,其父親不應移動她,那很有可能會造成傷患更加嚴重的傷害!
應由趕來之救護人員實施救護.
4.女童若無違規,就不會有這場車禍!
以下有位於路邊是更加清楚的高度清晰影片:
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D0vvM-QN4iU
以下內容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650801.shtml#ixzz2IaYfF0Ax
Power By udn.com
南投地檢署表示,被告撞傷女童所犯為過失傷害罪,踹踢女童再涉傷害罪,但均屬告訴乃論。
由於被告承認犯行且願意道歉,且女童突然穿越馬路也有錯,因此,檢察官做出交保處分,希望被告誠心認錯,促成和解,這樣對被害女童更有實質的幫助。
我的感想:
1.女童若無違規,就不會有這場車禍!
...(恕刪)
哈哈哈...
感想不錯喔~
都快笑死了...
祝福您以後行車平安阿~~
超速、危險駕駛、應注意未注意,
怎麼看都是畜牲錯比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