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即時]葛瑪蘭客運與紅牌重機對撞車禍


MT-10 wrote:
鄉愿,德之賊也


市區騎快招搖過市,結果送人頭送榮譽了。

在下這句判斷,大概也算是譴責二輪吧?要不要考慮把在下水桶還是黑名單?
PallasChiron wrote:



市區騎快招搖過...(恕刪)

言重了,我邊緣人一個哪有能力水桶人
mobile01黑名單沒有用過,也不需要用

但我可以選擇不繼續跟您對話
謝謝
MT-10 wrote:
我會把精力花在降低會犯罪的人.(恕刪)


這段話說得很好
敢請問閣下在適用目前台灣住民環境下,該如何做?

請指教具體且可行的做法

此外

若您所提做法,政府單位無執行時,閣下的精力會如何努力使作法得以成功?



真是誤會:

出門我會要求自己小心他人違規卻傷害到自己人...

但是,台灣人呀台灣人,用更大的力道譴責自保不力,而不是違規者。

我很懷疑,責怪自保不夠力道,下一次會不會30頓級直接逆向輾過你們,還是你家人都刀隨帶卻被槍掃過。

出這樣的力,這社會約該就這樣演變而去


rsteapwos wrote:
命是自已的

為什麼
只會要求別人遵守交通來保護自已的生命
而不是
自已遵守交通規則來保護自已的生命

= = = =

自身做起的百分百守法
自已隨時都因該小心謹慎的行車
自已也要有防衛性的駕駛的觀念

與車輛大小無關
freedomhome wrote:


這段話說得很好
...(恕刪)

對不起,我無法回答
這個問題要問政府願不願意做
我只是一介草民,您太高估我了
我只知道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如果我有權力有金錢,找專業的人來執行就好了
但我不是,所以你問錯對象了


再來我認為更應該教育大車有防衛駕駛的觀念
一昧的教育小車要有防衛駕駛
只會讓大車預設立場,你小車想活命就乖乖閃一邊去

大翔黑熊 wrote:
別在放這種新聞,因為等等又要筆戰了,在本人看來,目前不知道誰對誰錯,等報告吧


放砲的叫人不要放砲?

不要每次重機一出事就報新聞

MT-10 wrote:
光陽柯董:駕駛人心態還未到位(恕刪)


台灣民眾駕駛車輛的心態還未到位,說得很好,請問要到何時台灣民眾的駕駛心態才會到位呢?5年後?10年後?

大家都稱羨日本的交通秩序良好,那如果今天政府把考照難度提升到日本的水準,並要求所有已持有駕照的人必須依此標準重考一次,才可以繼續持有駕照,請問有多少人會贊成?多少人會反對?

台灣在很多問題上都不求進步,只求苟且度日。我們看到別人很好,卻從不給自己訂下一個時間表,要求自己在多久之後必須進步到要跟別人一樣好。所以台灣永遠都會"看著"別人比我們好。

gaybyeme wrote:
真是誤會:
出門我會要求自己小心他人違規卻傷害到自己人...
但是,台灣人呀台灣人,用更大的力道譴責自保不力,而不是違規者...(恕刪)


你又誤會了

以我來看 該案件
不只是 客運違規
機車騎士 超速也是違規
也是造成重大傷亡的原因之一
不可忽視



不可
也不必
單方面譴責他人
而是因該平心而論的雙方檢討

rsteapwos wrote:
你又誤會了以我來看...(恕刪)

說真的,如果行車安全講習有好好上課的話
我們會知道一個概念
. 路權就是用路者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它是建立行 車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是判斷交通 、也是判斷交通 事故肇事責任的基礎。

我們幾乎可以知道,發生這種憾事,我們只能期許騎士的右手盡量不要吹太快
但絕對的責任應該是違規迴轉的駕駛人
去檢討超速騎士(假設他有超速),真的是一個非常落後,且對於道路駕駛概念的輕.重.分不清楚的朋友
只能對於台灣的駕駛人感到遺憾以及惋惜
弱弱的問一句
有誰沒超速過
飆速那種不算
道路時速規定40公里的
真的都能全程維持住40內也不容易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