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瓜 wrote:所以嘛,問題在法官在法院,不是在騎車開車的,不要再騙自己了。別的我沒研究,但169的那件,個人認為,判的很妥適,黃燈敢加速通過,就要保佑不要碰到三寶。 錯錯錯問題在路權那案例就是一秒法則,還盼得很妥適? ...您開心就好開心法官也是開心的判一秒有責還黃燈敢加速通過?37.00 停止線前黃燈變換37 秒末停止線後撞擊車禍哈哈您真的有判決書嗎? 搞笑!
如果可以2選一我比較希望大貨車大卡車聯結車..超過3.5噸以上的車不要上高速公路...比重機還危險,因為車禍是我會死..換重機上去就好,因為是你死!最好大家都騎重機上高速,這樣就比較不會塞車了..盡量鑽..命是你的..把人分族群,就能看出人的自私!我也是..什麼車我都有了,就是沒有大卡車大貨車聯結車..所以我自私的說,這些殺人車,敗多你們都不要上高速公路,我還要工作,還有家人...你說我自私嗎?人不為己...難啊!政策看民調就是蠢豬....
waterdog wrote:怕吐就不要跑到別人眼皮子底下 遊行爭路權, 很多人對這種只想到自己方便的事,很早就膩了~ 其實我個人也是不贊成重機上國道,(不贊成不代表反對)說到重機會亂鑽,飆速...危險?只有重機會這樣嗎?路上一堆自小客,普機,公車...還少嗎?自30多年前加入WTO台灣有了一場汽車工業革命後,國道就成為了=危機快道=有些人說:我都照速限行駛...幫幫忙,妳要開90請不要佔著內線道死都不換道好嗎?真要說國道上的汽車駕駛三寶,會少於一般或重型機車騎士嗎?個人老實說,不會也不敢騎重機上國道的,但卻聽不大進去有些人說的繆論.....作者,請問你開車多久了?開過國道多久了?騎過重機?有大型重機駕照嗎?如果是個老司機,也許會讓人比較服氣吧?再強調一次;本人不贊成重機上國道,時機也許還沒成熟!但一般東西快速道路,是可以還給重機騎士們一個路權的!
怕遇到那種法官應該是去禁止那種人當法官啊~有那種法官在在一般道路無關國不國道也會發生啊~不是機車就算是汽車人被甩出來被壓到也會發生啊無關機不機車~所以關重機啥事? XD我贊成您去抗議該法官囉Johnny_depp wrote:那棟樓已經被打爆好...(恕刪)
重機上去不是不行,但是不只要先去掉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惡法"還要再加一條 "肇責50%以下的免負人身傷害賠償"所謂肇責50%分界,就是去區分是否是車禍主因,這是為了如果有人看重機不順眼故意去撞,當然要賠償民事與擔下刑事責任再來是民事財損賠償,肇責80%就付80%的賠償金、肇責20%就付20%的賠償金不管是汽車還是重車,對於民事財損賠償本來就是按比例,與是否高於50%無關
我是認為如果要開放機車上國道或高速公路應該用客觀的條件來看待,不是什麼三寶不三寶,難道年輕男性騎車都很規矩,都不會逆向停車、騎車、不會紅燈右轉嗎?這不都是三寶的行為嗎?因為三寶的關係,所以限制機車上高速公路,那請問大客車、大貨車在高速公路幾乎都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很多,不守規矩也不少,難道要限制大客、大貨車上國道或快速道路嗎?所以要限制應該從機車的巡航速度能不能在30分鐘內維持七十公里以上的時速,這樣的機車性能才比較能上快速道路或是高速公路..所以機車要上國道、快速道路就要全面開放白牌以上,不然都不要開放,這樣比較單純..另外我看法規說上高速公路是"得",不是"應",這兩者差很多...
很遺憾,我在普通道路上看到的重機是違規常客國道上的四輪瘋子也不少簡單說我們的國民素養根本不適合讓重機上國道姑且不論守規則不守規則如果重機因為忽然的爆雨雷雨而滑倒後面的車到底是應該剎車(連環車禍)還是輾過?(另一種意義的連環車禍)到底哪一個才是對整條公路最安全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