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 wrote:
大車小車都有改管吵人...(恕刪)
elekkadom wrote:
樓上那位還在推廣多數暴力哩!
「大眾的利益」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否則就成了多數欺凌少數的「暴力」...(恕刪)
又來了,
台灣人怎麼這麼喜歡污名化一些名詞?
像是「依法行政」常常在M01看到有人拿來酸,
但不依法行政難不成要違法行政嗎?酸的人簡直就是莫名奇妙。
「多數暴力」也是一樣的情形,
很多事人人有自己的意見,大家都不肯對自己的利益妥協,
那要怎麼解決爭議?
在民主國家就是用多數來解決爭議,這樣社會才不會一直僵持在爭議無法運行,
所以在民主國家「服從多數」才是真理,
「尊重少數」只是安慰少數跟給自己留一線用的,
不過在台灣人近年來被無良政客和媒體洗腦下,
不管大小事都無限上綱,
誇口個人權益不得侵犯,扯一點的還會搬憲法來說嘴,
這其中就有一些人就跟你一樣,
為了無限上綱自己的權益,連「多數」都來拿來詆毀成「多數暴力」,
我這樣問你好了,
如果多數跟大眾利益不需要被服從,那社會怎麼解決爭議?
我相信你答不出來,頂多拿人權來跳針,
因為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多數是民主國家的運行法則之一,
雖然民主國家允許你違抗它,
但違抗運行法則的後果只會是害人害己。
另外提醒你,
多數或是大眾利益本來就已經佔優勢了,
不要隨便毫無意義地拿「無限上綱」來亂套,
更不用說拿「欺凌」、「暴力」來形容,這才是無限上綱,
只會讓你被看破手腳,擺明就是學政客媒體炒作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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