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板大....看那個回文...第三條很清楚明瞭的可以知道 是發地點的主管機關 公路局...第二項寫的只是 說他們委託 新北市政府 養護...所以 國賠權責機關應該還是 公路局....因為 他自己說橋是他們的....新北市政府沒維護好 那是 公路局和新北市政府的問題...您該針對的還是公路局!!!公路局要新北市負責到底..那是他跟新北市的問題(監督有問題,搞不好人家根本就不想做)...與第三者無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