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魯熊 wrote:看來耶魯熊查到的是在...(恕刪) 雖然是違法 不過我還是會停機車格當然能夠不要是最好但是我這個月去環島 到高雄的時候 (新崛江商圈附近)跑了三家收費停車場 全部不准大型重機進入 沒有道理 沒有說明 反正不准就是不准停汽車格? 我沒那麼傻 一個人拿一根菸燙你一個坐墊 就夠你繳好幾張罰單了一般我是人不離車的 但是要逛夜市沒辦法
呵呵原來耶魯熊被列入製造對立的人 !?好吧,那就這樣吧,要這樣認為就這樣認為只是單純的法規詢問,就能被說成是製造對立的人那耶魯熊也認了不過講真的,如果要製造對立.......耶魯熊的發文和內容等等用字用詞,一定不會是這樣的
因為台灣的道路設計本來就沒有把大型重型機車考慮進去,但是又硬要生出一些對於大型重機的管理規定,因此產生很多灰色地帶,無法合情合理又合法。合法就不合理,合理就不合法。交通法規真該好好修訂了,別浪費了這麼便捷的道路交通網。
耶魯熊 wrote:耶魯熊覺得,在一個法...(恕刪) 如果只為了確認是否合法~法規查過即可不是??如果是嫉惡如仇~拍了照送去監理機關即可不是???如果真的必需要01確認~敘述重型機車即可不事???老是這種挑起對立的月經文有何意義????紅黃牌進入機車停等區~是否嚴重阻礙交通了????是否造成用路人安全上的疑慮???
jason0510 wrote:因為台灣的道路設計本來就沒有把大型重型機車考慮進去,但是又硬要生出一些對於大型重機的管理規定,因此產生很多灰色地帶,無法合情合理又合法。合法就不合理,合理就不合法。交通法規真該好好修訂了,別浪費了這麼便捷的道路交通網。 我覺得外國的道路設計和台灣並沒有差別大到一個完全認不出來哩等同視之之後多餘的道路標示直接拿掉就好了
耶魯熊 wrote:呵呵原來耶魯熊被列入...(恕刪) 今天小弟上班時,先是看到一台紅牌機車停在機車停等區,這時小弟騎上前去,敲了敲對方的安全帽,打開鏡片後是一個看起來三十多的男生,小弟當下口氣平和的和他說,重機不是應該停在後面嗎,這裡是機車停等區,他這樣停,機車就沒地方停了,對方很不好意思的說他騎過頭了,以後會注意。 過了幾個路口,又看到一台小客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小弟一樣騎到他旁邊,口氣平和的和他說,小客車不是應該停在後面嗎,這裡是機車停等區,小客車不能停,結果,這輛小客車竟回答我「法規上說可以」!!! 法規上說可以 @@??以上是小弟早上遇到的真實案例一樣是今天早上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我是不是要到汽車板 來詢問大家呢!?自己應該知道文中的問題了吧?
chieh76123 wrote:爭取路權的前輩做得比...(恕刪) 沒錯阿 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汽車 不代表"限制"比照汽車直接問耶魯熊先生一句撇開這麼多不說 我知道惡法亦法你覺得把"機車當成汽車"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