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高速公路都有汽車錯過...(恕刪)
四輪可以~~重車怎麼行呢~~
騎重機的都是妖魔鬼怪

kris92 wrote:
七月以前因為政府的錯誤決策, 導致黃牌重機無法享有原本就應有的路權
所以不是不能上, 只是被限制不准上
但是政府也發現法令錯誤, 所以重新修改了法令
讓黃牌可以取回原本就不該被剝奪的路權
基於這個原則, 黃牌現在當然可以上快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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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 重型機車本質就是一台機車, 就算賦予了同等汽車的路權, 原有的機車路權也不該被剝奪
政府只是貪圖方便, 講一個比照汽車, 才會衍生這麼多不必要的爭論.
畢竟機車就是機車, 並不會因為可以行駛快車道(快速道路)而多長出兩個輪子和方向盤....etc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建議尺寸較大的重型機車不要和一般小型機車擠較小的車道
以免發生意外, 而不是禁止使用
此外, 三線道以上道路的禁行機車文字也應該順應法令改成"禁行250cc以下機車"
PS: 到底白牌機車該不該享有路權,不在這個討論範圍之內. 所以不討論進行機車四個字該不該完全塗銷
PS2: 順帶一提, 快車道,慢車道, 這壓根也是白癡劃分
各位應該有看過公車後面寫著"本車限速40,請多包涵"
那請問~~這台車是快車嗎? 是不是應該乖乖的走慢車道?...(恕刪)
dwang wrote:
看看隔壁樓網友的po...(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