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應注意未注意在民事上...(恕刪) 他撞死突然換車道騎士遭起訴 法官認定反應時間不到1秒判無罪老翁過馬路未走斑馬線 駕駛撞死人獲判無罪闖紅燈被撞死,肇事者竟然判決無罪!可見事實並不像你所想的那樣
kantinger wrote:行車過失傷害 民事 mobiel01...(恕刪) 那這部分開車就不會遇到嗎?那你怎麼不反對其它汽車駕駛上路,高速公路做為你的專用道?整天幻想輾到重機騎士,說實際的,你要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重機騎士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呢快速公路開放至今,就你所知共發生幾起自摔遭輾事故?整天拿著那微乎其微的想像風險來阻止他人選擇合適交通工具行駛國道,這種確確實實的權利怎麼看都不符合比例原則
Leonyang1603 wrote:那這部分開車就不會遇...(恕刪) 不需要用想的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23795看看未繫安全帶的統計數據會不會就清楚多?
Leonyang1603 wrote:汽車的安全帶問題跟重...(恕刪)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29未繫安全帶之乘員常因碰撞、飛出車外等,導致嚴重之傷亡有沒有比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