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實質性開放機車通行高速公路

不長眼 wrote:先把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帝王條款拿掉才是正途..
...(恕刪)

老是有人要講這個
這個比較完整的句子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重點在於能注意
有心人總是把能注意拿掉,蓄意製造爭端
orea2007 wrote:
很多人都天真的以為騎...(恕刪)


畢竟很多魯蛇都人生成就就是花八十萬買了台汽車,人家花十幾萬能有一樣路權就覺得優越感被打破了。
開放125cc以上上快速道路,200cc以上高速公路...
MaxKK4125 wrote:
那是30多年前!...(恕刪)


我還是比你早耶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長眼 wrote:
我還是比你早耶...(恕刪)


你有60?
你沒60就不要自曝其短了!
eva96 wrote:
再說一次給鍵盤騎車的聽

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沒事好好的不會自己摔車,怕輾死自摔騎士就好好保持正常的安全距離啦!

四輪嘴臉都很愛幻想別人會自摔?.(恕刪)


爭路權都用這種方式在爭?
上高速路不就整天跟大家鬥?

逼著大家打你的臉, 很過癮?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06/1275124.htm

新北市一名美魔嬤於本月6日深夜騎紅牌重機行經64快速道路往新店方向,直9.5k處的轉彎,疑似車速過快,過彎失控自摔,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

已經看過許許多多不同的爭路權方帳號說"不會自己摔車"
令人無言

大家來猜猜看這個eva96會說
"是我不察講錯了"

還是,會來嗆我?

我猜是會來嗆我
freedomhome wrote:
爭路權都用這種方式在爭?
上高速路不就整天跟大家鬥?

逼著大家打你的臉, 很過癮?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06/1275124.htm

新北市一名美魔嬤於本月6日深夜騎紅牌重機行經64快速道路往新店方向,直9.5k處的轉彎,疑似車速過快,過彎失控自摔,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

已經看過許許多多不同的爭路權方帳號說"不會自己摔車"
令人無言

大家來猜猜看這個eva96會說
"是我不察講錯了"

還是,會來嗆我?

我猜是會來嗆我


你的邏輯太好笑,拿案例自打嘴巴,我不回文嗆你嗆誰啊?

一、注意原文  「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沒事好好的不會自己摔車」

加紅字,你看清楚了嗎?

來你舉的例子:「新北市一名美魔嬤於本月6日深夜騎紅牌重機行經64快速道路往新店方向,直9.5k處的轉彎,疑似車速過快,過彎失控自摔,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引用一句新聞就說打臉,你才自打嘴巴吧,你沒有碩士學位嗎?不知道說話需要證據佐證論點嗎?

以下讓大家看你怎麼自打嘴巴

1.新聞只有文字敘述,請問你有肇事鑑定報告確認肇事的原因是正常情況行駛自己摔車?
 你無法確認肇事原因,就想拿新聞打臉?會不會太可笑?

2.該新聞說疑似車速過快,過彎失控,假設該騎士有不當的操作,這難道算正常情況
 
反問你:機車車速過快轉彎自摔,所以你覺得可以打我臉請看以下新聞:

新聞1
新聞2
新聞3

你覺得機車過彎過快自摔好危險,那汽車不會有過彎太快失控的問題?
照你的方式打臉,隨便找都幾百條新聞耶。


3.個案可以反映事實嗎?如果假設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會自己摔車
哇,這一定成為肇事主因啊!我們拿車流量高的整個台北市政府資料來看

根據臺北市107 年交通事故分析報告,注意這是google就有,但很多四輪嘴臉拿不出來的政府數據哦!

見該報告第9頁,表八。沒關係我知道有人不會看,所以幫大家貼圖


https://imgur.com/a/6h6ryK7

所有的肇事原因都沒有機車自摔耶,包括其他原因。
你要打我臉,是不是應該拿出全面、完整,有公信力的證據?


4.再說一次,如果假設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會自己摔車,重視人命的歐洲美國日本,分別都有數十年造車歷史的車廠,這些國家的政府有可能放任這些廠商賺黑心錢?


5.有腳踏車、機車騎乘經驗的人都知道沒事好好騎,沒有因為急剎、人為操作不當、爆胎、打滑等非正常情況,會自己摔車?
所以說不要鍵盤騎車嘛!問國小生都知道不會。


6.如果你要說有些騎士技術不好,上路害人害己。
喔,這個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問題?我原文說的是摩托車的運行原理耶


7.我從來沒有講過機車不會摔車,是「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沒事好好的不會自己摔車」

正常情況包括車輛維護妥善,駕駛技術無不當操作。
沒事包括無突發的意外事故。

這些需要一一講白我也是覺得好笑,那不然每年幾萬件的四輪汽車事故,不是因為車輛維護妥善有問題,駕駛不當操作,有突發的意外事故,難道是沒事自己爆炸或是駕駛自己開著開著就跟其他車黏在一起?


二、你的原文「爭路權都用這種方式在爭?上高速路不就整天跟大家鬥?」

又是邏輯0分的一句話。爭取路權跟駕駛方式有直接關聯嗎?

不然你說說看,爭路權應該用甚麼方式來爭?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交通部擱置擺爛不實行。

今天交通部如果說:考量保護國內機車汽車廠商利益,不開放。

實話實說,誠實坦白,那還沒那麼多毛病。
今天交通部用安全為由,唬爛社會大眾,事實上從快速道路及國三甲試辦數據,都可以看出國道是快速且相對安全的道路。

今天支持路權開放者,已經提出許多數據支持,但許多反對者仍然用奇奇怪怪的理由反對,反對者如果是主觀情感上
說我就是不爽機車上國道,我絕對尊重他的看法,因為他誠實合理的說出了主觀的緣由。
但今天很多反對者,以安全為名,甚至也拿不出任何證據來做有效的論述,只拿幾條新聞就覺得打臉支持者。
那不要怪別人回文語氣尖酸刻薄,不留情面啊?面子是自己維護的嘛。

且,網路上回文尖酸刻薄,跟實際上駕駛有甚麼關係?是要鬥甚麼?

再說一次,爭取路權的最大理由是讓所有駕駛都能有一條安全且快速回家的路。

不單單為了我自己,良好交通環境的願景是機車駕駛能用安全合理的方式到家,汽車駕駛也不會因為錯誤的交通政策造成不必要死傷,擔負財物損失的責任,腳踏車及行人能夠安心過馬路。

這跟鬥不鬥有甚麼關係?

我以安全為名爭取路權,實際上路會不要命的駕駛?

到底邏輯何在?
eva96 wrote:
你的邏輯太好笑,拿案例自打嘴巴,我不回文嗆你嗆誰啊?

一、注意原文  「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沒事好好的不會自己摔車」

加紅字,你看清楚了嗎?

來你舉的例子:「新北市一名美魔嬤於本月6日深夜騎紅牌重機行經64快速道路往新店方向,直9.5k處的轉彎,疑似車速過快,過彎失控自摔,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


引用一句新聞就說打臉,你才自打嘴巴吧,你沒有碩士學位嗎?不知道說話需要證據佐證論點嗎?

以下讓大家看你怎麼自打嘴巴

1.新聞只有文字敘述,請問你有肇事鑑定報告確認肇事的原因是正常情況行駛自己摔車?
 你無法確認肇事原因,就想拿新聞打臉?會不會太可笑?

2.該新聞說疑似車速過快,過彎失控,假設該騎士有不當的操作,這難道算正常情況?
 
反問你:機車車速過快轉彎自摔,所以你覺得可以打我臉請看以下新聞:

新聞1
新聞2
新聞3

你覺得機車過彎過快自摔好危險,那汽車不會有過彎太快失控的問題?
照你的方式打臉,隨便找都幾百條新聞耶。


3.個案可以反映事實嗎?如果假設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會自己摔車
哇,這一定成為肇事主因啊!我們拿車流量高的整個台北市政府資料來看

根據臺北市107 年交通事故分析報告,注意這是google就有,但很多四輪嘴臉拿不出來的政府數據哦!

見該報告第9頁,表八。沒關係我知道有人不會看,所以幫大家貼圖


https://imgur.com/a/6h6ryK7

所有的肇事原因都沒有機車自摔耶,包括其他原因。
你要打我臉,是不是應該拿出全面、完整,有公信力的證據?


4.再說一次,如果假設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會自己摔車,重視人命的歐洲美國日本,分別都有數十年造車歷史的車廠,這些國家的政府有可能放任這些廠商賺黑心錢?


5.有腳踏車、機車騎乘經驗的人都知道沒事好好騎,沒有因為急剎、人為操作不當、爆胎、打滑等非正常情況,會自己摔車?
所以說不要鍵盤騎車嘛!問國小生都知道不會。


6.如果你要說有些騎士技術不好,上路害人害己。
喔,這個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問題?我原文說的是摩托車的運行原理耶


7.我從來沒有講過機車不會摔車,是「機車正常情況行駛沒事好好的不會自己摔車」

正常情況包括車輛維護妥善,駕駛技術無不當操作。
沒事包括無突發的意外事故。

這些需要一一講白我也是覺得好笑,那不然每年幾萬件的四輪汽車事故,不是因為車輛維護妥善有問題,駕駛不當操作,有突發的意外事故,難道是沒事自己爆炸或是駕駛自己開著開著就跟其他車黏在一起?


二、你的原文「爭路權都用這種方式在爭?上高速路不就整天跟大家鬥?」

又是邏輯0分的一句話。爭取路權跟駕駛方式有直接關聯嗎?

不然你說說看,爭路權應該用甚麼方式來爭?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交通部擱置擺爛不實行。

今天交通部如果說:考量保護國內機車汽車廠商利益,不開放。

實話實說,誠實坦白,那還沒那麼多毛病。
今天交通部用安全為由,唬爛社會大眾,事實上從快速道路及國三甲試辦數據,都可以看出國道是快速且相對安全的道路。

今天支持路權開放者,已經提出許多數據支持,但許多反對者仍然用奇奇怪怪的理由反對,反對者如果是主觀情感上
說我就是不爽機車上國道,我絕對尊重他的看法,因為他誠實合理的說出了主觀的緣由。
但今天很多反對者,以安全為名,甚至也拿不出任何證據來做有效的論述,只拿幾條新聞就覺得打臉支持者。
那不要怪別人回文語氣尖酸刻薄,不留情面啊?面子是自己維護的嘛。

且,網路上回文尖酸刻薄,跟實際上駕駛有甚麼關係?是要鬥甚麼?

再說一次,爭取路權的最大理由是讓所有駕駛都能有一條安全且快速回家的路。

不單單為了我自己,良好交通環境的願景是機車駕駛能用安全合理的方式到家,汽車駕駛也不會因為錯誤的交通政策造成不必要死傷,擔負財物損失的責任,腳踏車及行人能夠安心過馬路。

這跟鬥不鬥有甚麼關係?

我以安全為名爭取路權,實際上路會不要命的駕駛?

到底邏輯何在?..(恕刪)


大家都看到了

這樣的人要騎重機上國道

事實俱在,我也不用多說甚麼了


freedomhome wrote:
大家都看到了吧這樣...(恕刪)



你當然不能多說什麼,按照你要求認真的拿出證據寫了1400多字回應你。

結果在邏輯上、證據上完全無法反駁,只能用「這樣的人」這種微弱的指責

自打嘴巴成這樣,還叫大家來看,我真的會被笑死。

所以我說機車無故會自己摔車的證據呢?

拿不出來就是拿不出來,有些人好玩的就是別人上國道並不影響他的權益,但是心理就是不平衡。

心裡不平衡之後,一些奇奇怪怪的話都講得出來,鬼話連篇。

我發的原文七條沒一點能回覆的,只能淪於這種水準的討論,真無聊


發現有人開始跳針以後,黑單比較快 

eva96 wrote:
你當然不能多說什麼...(恕刪)

如您所言,他不敢說個人反對,而是拿一些似是而非,完全沒統計也沒證據更沒邏輯的說法來掩飾其實只是單純個人好惡。
唯一的論據就是「他覺得」「他看過…」,還有一些個案。
就放他一馬吧,他沒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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