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狀的重點不在於開放或不開放路權,在於台灣現行的法律不管肇因對錯而是以不公平的肇責比例方式來論對錯,即使完全沒有過錯的一方,也必須依比例來負擔肇責這種不清不楚又不公平的肇責攤算方式如不徹底改變,恐怕冤大頭只會越來越多
Hanks_0821 wrote:當然是雙手贊成支持開...(恕刪) 你拿羽量級的150上快速路,上高速,被風吹倒了是要害死誰?後面的四輪?旁邊的同伴?更別說大卡車經過的氣流,車重285公斤的公升級紅牌都會晃了,還說150的小綿羊?一看就是鍵盤車手,估計連重機都沒摸過,才會講笑話,好了,我笑完了,樓下繼續。
雖然我支持機車路權,也很喜歡騎車,但是我只支持黃紅牌上國道,再往下就不支持了,那種危險性跟黃紅牌差太多,再加上會多出很多不成熟的騎士,台灣屁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應該沒有人想看到G6或彪虎(舉例而已)在國道上蛇行吧?我目前自己也只有白牌小羊,但之後是有打算要入手重車的。依然盼望有那天,國道可以騎重車了~~~
本身為黃牌及白牌機車車主,支持開放150cc以上重機,行駛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台灣從富貴角燈行駛至鵝鑾鼻燈塔,藉由國道僅需5小時54分,且台灣每平方公里平均有650人,名列全球前十名;除此以外,氣候終年無雪,不論是天候環境及國土大小,已經相當適合機車,沒有任何人有能力提出符合情理法及邏輯的論述,得以反對機車使用快速公路及高速公路。目前,中央政府以「社會觀感」及「地方政府反對」為主要理由,回應了正在積極爭取國道路權的550cc以上重機族群,可以說是帶頭做了最最不良的示範同樣的理由,已可用來支持種族歧視及性別歧視等人權議題!一些反對的陳腔濫調我已不想再逐一回應,我只想提起一些比較新鮮的看法---如今開放給大型重型唯一南下北上的西濱快速道,顧名思義,就是一條平均距海不足一公里的公路,且為導引禁行部分國道的重型卡車之替代道路,路面異物多於國道側風影響力高於國道重型卡車數量多於國道路況維護資源卻劣於國道千辛萬苦才撥予機車南下北上的唯一幹道卻是對機車最不友善的道路政府此番作為,非常非常的不人道,希望不分車種的族群,都能好好思考這背後隱含的種種訊息
cinnamon coffee wrote:很多人從來沒有仔細...(恕刪) 這就是台灣稅金制度問題151以上要牌照稅金還有250以下都是用白色車牌顯示 如果再日本150以上車牌就已大重機車排顯示而已只有我們車牌顏色多樣化
這點我也想支持取消輕機車兩段式左轉不過有利有弊就是了取消了大家左轉方便了,也不用先停到待撞區浪費時間弊的是4線6線大條道路,對象車道迎來送往的4輪+機車那麼多,想搶快而貿然左轉的人相信也會不少危險性大增!a60130chen wrote:支持~好啦就算不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