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42204 wrote:
要不要穿法律可以定...(恕刪)
對阿.不規定就不穿
汽車市區要攜安全帶.大重上快速卻可以穿吊嘎短褲夾腳拖
當初立法的人不知怎麼想的???
既然都沒規定就不穿.這麼不愛惜生命.
那我為何要支持大重機上國道???????
現在既然規定不准上國道.你們就守規定吧.
也沒見你們"積極"要求立法全面保護自己要求穿
希望你們用要上國道的積極度來立法要求上快速以上道路全面穿防摔裝
如果你們做得到上快速以上道路全面穿防摔裝立法通過並遵守
我再考慮是否支持你們
tapehero wrote:
如果撞到摔車的人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