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ence wrote:
走遠點找機車格呀!...(恕刪)
依法行政,尊重法規上的二輪汽車的停車權,有格子就把尺寸依法劃足,沒格子就別去亂般動人家的車,你怕了?!
以一個法定尺寸大小的汽車停車格來說,可以劃4~5個機車停車格。以機車一小時收費10元來說,一個汽車停車格,一小時就該收40~50元。這樣做下去的話,你看看誰先受不了!
allenshit wrote:
政府只是為收錢而收錢~沒有配套措施!!!
你要nikita300 跟 nikita 200 一樣大的車身~一台停汽車格 一台停機車格,只為了方便收nikita300的停車費?
政府開單收費很方便,但卻沒為重機使用者著想!! 停汽車格怕被推倒(一修都是上萬的) 停機車格又怕被刮傷被開罰單!
簡單的來說除非車身過大的車種,根本沒必要去停汽車格,你怕收不到紅黃牌的停車費?
機車格比汽車格不知多了多少,停機車格一樣給他開停車單下去收費不就好了??
我不懂停機車格然後去開單收費跟愚蠢的叫紅黃牌停汽車格浪費空間哪個比較合常理??
我不怕被收停車格的錢~但只要遇到一次神經病車被推倒~那修理的錢不知可以付幾個月的停車費了!!!
訪客請登記 wrote:
還有T2黃牌版跟T2白牌版本.. = =
有夠白癡的白痴...
浪漫殺神 wrote:
騎nikita30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