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其他違規,光速度這點就好了,有多少人被媒體洗腦洗到壞掉了,就這個ETC測試的新聞來說就好了,高速公路最低速限是60公里,最高速限依路段從90到110不等,從新聞畫面上寫的重機時速40~80公里,以四輪版討論國道話題來說,這速度叫什麼?應該是比龜車還龜車吧!但黴體還是給重機冠上了"飆速80公里"......相對的四輪跑車的時速190公里的描述是什麼?自己深思一下,自己是不是被洗腦了...不可否認想當初剛考上大型重機駕照,剛買了大型重機時,我也有過這想法"要自律,不要當老鼠屎",現在呢?汽車怎麼開我就怎麼騎囉!不是一直強調要把大型重機當汽車嗎?
kib99966 wrote:小弟不才,重機駕照...(恕刪) 大重機車在社會上的問題,政府草率及不正確的政策要付100%責任。講一句老掉牙,就是「情理法」觀念。目前政府對於大重的法律制定,就是標準的不合情不合理,但是卻合法,自然會造成大重騎士及其他用路人的矛盾、混亂乃至於對立。附上一張圖片,來具體化在政府目前的法律下,大重機車變成了什麼模樣的存在另外補充幾個關於現行大重路權的幾個要點:1.認為取得部分用路權,就必須放棄某些用路權的觀念,在感性面上是損人不利己,在理性面上是沒有邏輯的。2.大重騎士如必須假想自己是轎車,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只其本身,而是對全數用路人都會造成負面影響。3.目前政府針對大重的規範,是所有的行駛交通工具中最不合乎情理面的。
樓主7/26的補充實在太精闢了 !100%遵守交通規則跟法規根本不是聖人只是應該做到的公民素質而已...怎麼在台灣就變聖人了???這台灣的教育到底失敗到哪裡去了...遵守重視任何法規,本就是身為國民的義務跟責任。真的是大家都互相推來推去....在公司,難免有同事摸魚打混,有些人看到就跟著打混摸魚...然後指著別人說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這是什麼觀念?????道德是這樣教的嗎??公民素質公民素養是這樣學的嗎?????怎麼到後來大多人出了社會,卻跟國小一樣的說法想法???唉,我承認我18歲以前真的也是這樣。自從出國十來次後....最令人讚嘆的日本就先不說了!去了澳洲好幾次,他們三大都的交通也是井然有序...不偏不亂,大家按部就班...怎麼回到台灣???就亂的跟大陸 泰國同個等級了???還要說遵守尊重任何法規的人是"聖人"???然後還會指著別人,那個誰誰誰也這樣啊。別人可以我為什麼不行??唉唉唉 教育失敗真的太徹底了.............................我覺得!!今天法規無論規定的如何不合理!只要是法規存在的一天就應該遵守!至於不合理的部分,不應該用違規來反抗反對。而是應該陳情,讓法規來修改!可惜在台灣,人民素質低到跟大陸泰國同等級。連繁體字的用法,都常常有人打錯字。著實悲哀,這就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