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勤務 wrote:
紅黃牌重機的原廠翹管,是"合法允許的"
請參閱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二、車輛規格規定
7.8 自中華民國一0一年七月一日起,各型式機車其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7.8.1 車輛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7.8.2 大型重型機車除依7.8.1規定外,亦得選擇於怠速狀態下,符合排氣風速不超過一.五公尺/秒之規定。其怠速狀態下之排氣風速量測,車輛應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且車輛縱向平面垂直於水平面時,於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延伸方向且距離排氣管尾管出口水平距離一公尺處進行量測;量測時之背景風速值須小於0.五公尺/秒。
車主主張是原廠,員警居然說我不管,翹就是不行,這根本就是一個廢物員警,那整條街所有紅黃牌全部攔下來,因為9成以上的紅黃牌原廠都是測過風速的原廠翹管
7.8.1條會看,會拿來開單
7.8.2條就不會看,是腦殘還是智力不足?
原來有異議單 + 110
警察職權行使法

至於原廠翹管合法,這是建立在重車 合法行駛 和汽車停在同一線上,後面沒機車的前提。
今天原廠翹管 還和 一般機車停在一起,後面的人一樣會被顏射。
重點:駕駛專業不足、警察專業不足、鄉民口砲專業、
真的有用的內容大概就上面這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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