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ADA-RYUICHI wrote:
怎麼可以因為有人在一般道路使用超標的排氣管就要求政府禁止商家販售呢?
這樣那些專門比賽的人要去哪裡買排氣管?跑賽道的車又不用符合交通法規所規定的噪音值
這種事本來就是要靠自制,不能自制的人就用相關的法規去懲罰
其實在日本就有認証的做法,將排氣管改裝品分為可上馬路及競技用不可上馬路,都會打上認証標籤。如果裝了競技用的管子上街,當然是罰錢。
SANADA-RYUICHI wrote:
那個有漏洞可鑽吧之...(恕刪)
genweilin wrote:
漏洞一定會有,但管制作為一定要做出來~
像我剛剛提的槍砲彈藥.... 台灣還不是不少人擁槍自重,更不用說單想靠個人自約力.
但你政府要不要管制?絕對要!不然你馬上看到小屁孩不會用刀,會換槍跟火箭筒手榴彈上街槍戰~
也不能說毒品是違法的,要靠個人自約力去控制.你想會亂成什麼樣子?但現在你有沒有辦法用錢買到"藥品".殘念的說~還是買的到.
但要不要管制?當然要管制~
不能說,管制方法有暇疵,就可以不用管制。這樣完全說不通....
SANADA-RYUICHI wrote:
問題是排氣管又不是管制品,如果政府把排氣管跟槍砲彈藥毒品都列為管制品,這樣會鬧笑話的
就算是日本也沒有把排氣管列為管制品,但是一般道路用不合規定的排氣管就是會被罰 不是嗎
)
SANADA-RYUICHI wrote:
再來一般家庭的廚房刀具能殺死人吧,是拿菜刀殺人的該受到制裁還是賣刀的人?
政府能因為有人用菜刀殺了人就將菜刀列為管制品或是限制只有廚師執照才能買菜刀?
頂多限制你使用的場合,就如同競技用的排氣管只能在賽車場使用是相同的道理
)
genweilin wrote:
你說問題排氣管不是管制品....這不是問題,只要是違法品就可以限制.
管制品不是重點.重點是他違法就要管制~我有說槍砲彈藥是over點,但是要你去看意思.
違法的東西一般道路不能用,基本上就是不要賣給一般人,甚至連店面都不要有.
要賽車是嗎?那請用專屬管道跟特定廠商聯絡,可以生產.但不能在一般市面上的通路販售.這才是有效~
在一般道路用違法改裝品,當然該罰.
但為什麼一定只能依靠個人自制力,為什麼不能用來源管制措施?這樣有問題嗎?
不要一直重複一樣的問題,不能因為有漏洞就不作為....這樣很多法律乾脆都廢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