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既得利益者,我有車我沒有重機自然不想要有重機來擋路。2.重機不環保啊而且吵死了,騎這麼大的cc數到底要幹嘛?耍帥?享受速度感?難道北極熊不夠可憐?3.塞車的時候,重機一定會鑽來鑽去,我用想的就心情不好。4.很抱歉得罪很多騎重機的人但我真的不想看到國道上有機車。
hk5144 wrote:喔,是嗎?麻煩找出...(恕刪) 01 去繞繞看FB 去繞繞看"特定族群" 抺黑重機的用詞, 也換點新的好不好...每天在血流成河每天在壓成肉泥每天在騎士被爆頭每天在重機是飆車族每天在重機會亂鑽每天在重機會超速看到都會背了....10年前開放重機行駛快速道路, 一堆人也在罵也在血流成河現在河哩???多修點口德,世界更美好..
個人想法,高速公路鐵包肉與肉包鐵相撞的話,不管肇責比例是多少,汽車都必須負刑法傷害罪,因為重機駕駛身體一定會受到傷害,進而求償高額的醫療費用除非樓主可把汽車該負的刑事責任免除,不然,我想,重機要上路,在於立法上還有很大的完善空間我覺得樓主可與重機騎士們思考如何讓法條更完善,畢竟都是同一條高速公路在使用,以利益來說,有多一些族群,多一些過路費,以及休息站帶出來的商機,對國家何嘗不好?怕就是我上面說的,相撞後一定是開車的吃虧,那開車的當然是不希望重機族群進來國道引響自己權益,增加自己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