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ti88 wrote:
交通部說的就是實話...(恕刪)
一般道路重型機車族塞車自動變機車是違反了哪條法規?
根本就沒這種罰則啦~要不然你拍照檢舉看看,
交通部隨便虎爛一下就一票人相信,
這就是掌握話語權的人說話又不負責的表現。
stoak wrote:
高公局組長卓明君說,立法院通過時的附帶決議是授權交通部在安全無虞、各界可接受的情況下試辦開放
rx9904 wrote: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
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你是不是搞錯甚麼了?? 主詞是大型重機而不是交通部! 得跟應也分不清楚?!
trueon15 wrote:
得=選擇性的(得易科罰金,就是讓被告選擇要或不要罰金).
應=必要性的,強制性的,義務性的(譬如車禍肇事,肇事者"應"給予傷者基本人道救援義務)
你可以查查教育部辭典得跟應的意思再來糾正別人好嗎?
rx9904 wrote:
接下來看附圖
垃圾單位說重機A1事故肇事率是自小客的4.3倍
自小客是0.5,重機算起來 0.5 X 4.3 = 2.15
營業小客車是3、大客車是7.31、大貨車7.52
(大客車數量約34,500台,算出來的數字也是很容易放大)
所以現在到底是誰比較危險?
如果用人次算,蝶戀花和紅珊瑚根本直接爆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