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主給錢忘了點,收錢的車行一定會點,不然少收不就吃虧了
這車行心裡有數,做生意是做長久,兩萬元不是小數目
真有多收實在沒必要這樣吃,年輕人打拼賺錢不容易。
就算拿不回來,給原波一個建議,他是車行做中古車買賣
你這樁保證沒開發票,可以去國稅局檢舉逃漏稅
成功後可以拿到20%獎金,多少補貼一下。
加油了!!~~
檢舉逃漏稅
>>
政府為鼓勵檢舉逃漏稅不開統一發票的商家,只要經舉發的逃漏稅案件經裁罰確定者國稅局就會將所繳納罰鍰提撥百分之二十給舉發人當獎金,一經報案後國稅局就會對檢舉案件進行實務上的調查,看看逃漏稅檢舉內容是否具體,若有查證路線的話就會派員清查店家是否不開統一發票,再依據逃漏稅的金額裁罰。
訊息的己讀不回,如果是真,將來如果告上法院,店家有責任說清楚、當然,如何虎爛,這又是一回事,
但個人觀感是店家心虛
就小弟個人法律認知,樓主要討回這筆錢,幾乎不可能,法律上只能走民事,但樓主除了證據薄弱外
為了二萬走民事,怎麼算都不滑算,
再來,店家目前的立場,絕對不可能承認多收這件事、
但要告樓主,應也不至於,告上法院,到時檢察官查帳,對店家也不利,
再來消費糾紛除了告不動外,對店家名聲也不好
建議樓主,車子買了,就不要為了這件事影響自己買車的心情,二萬,就當作捐出去了,以後自己小心點就好
Black666888 wrote:
開始有質疑樓主的聲...(恕刪)
明明就是銀貨兩訖..又或則可以匯款有明確記錄在
事後揮這種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事情
為何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呢?
從FB到01到痞客邦到處PO文..
不care???呵呵....
真的被電剛好而已


999水鹿 wrote:
明明是車行還裝自售,...(恕刪)
別人在吃麵其他人不用再旁邊喊燒
大家不是當事人不要自以為是法律專家稅務專家
倒楣的是車主,車主這樣的確是有誹謗的問題
提點有營養的建議
對方已經到警察局報案了不是存證信函這麼簡單了
上面很多人寫的很清楚
塔悠路
暱稱
照片
很明確可以知道是誰
車行也只是中間協助轉賣
要說逃漏稅也難
銀貨兩訖,又過了三天
車行也說已經跟樓主說明過了是樓主一直嚕所以賴也懶得回了
我們不是當事人
要建議就給專業建議畢竟已經到警察局報案了
不要用"我覺得","我以為""不用怕"
這樣只是害了樓主
我昨天到富?銀行提了20萬現金有監視器為證
後來到華?銀行存了18萬是否我也可以說華?吞了我2萬
2萬對我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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