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道取消"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我支持重機上國道誰錯誰全賠,兩個都有錯一人一半,不要被撞得一方還要負擔對方受傷的醫藥費,違規撞人的自己葛屁了還要對方負擔。這樣大家都會小心,因為違規撞到對方或被撞到自己是要負全責的。
我有車(轎車 貨車). 有重機. 有小綿羊.轎車跑長途. 貨車送貨. 重機假日偶爾跑. 小綿羊市區代步.坦白說. 有重機的應該90%以上有車. 騎重機是為了圓個夢. 沒人希望出意外. 我考駕照時. 一班10人. 只有2個低於40歲. 我叔叔50幾歲. 身家好幾億. 他說他朋友有不少人都玩重機(當然都是ducati harley bmw). 讓他也想買一台. 這些人會拿生命開玩笑嗎?路上遇到的車友. 99%都很守規矩. 一定有一些熱血的. 但是4輪跟小綿羊感覺更多吧.你一定會說. 一定會有一些老鼠屎. 對 沒錯.請神人調出歷年各車種肇事紀錄. 看看哪種車不適合上道路.我每天必經的路上. 2線道變1線道. 我開車 騎車都會被逼車. 台灣人 你們該改的是腦袋. 而不是車種.中年屁孩 wrote: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恕刪)
jeff200565 wrote:2011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重機國道路權立法院等於民主決定請多充實常識.. 哀一堆重機騎士總愛拿這個三讀來腦補也不知是真不懂還故意假不懂立法院通過的是「由交通部公告國道可行駛重機路段」也就是交通部不公告路段就是沒有路段而不是「重機有權利行駛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