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卡 wrote:看了一連串回文,再度證實我的想法。機車跟汽車一樣,沒有人去開它,它不可能自己違規,許多板友拿違規行為來贊成禁行機車,這就是邏輯有問題。交通部有心的話,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修法,重機騎士一有重大違規就吊照,無照駕駛再重罰,什麼樣的違規,就罰到什麼程度,這樣就合乎比例原則。而不是先全面禁止,再來笑說「先等你們守規矩一點,我再考慮開放」。
別落落長說這麼多~...(恕刪)
人民選擇合適的車種來使用道路,本來就是人民的自由權利,交通主管機關實不宜以「保護」為名,行「管制」之實。或許有人說現階段臺灣交通有許多亂象(其實不限於重機),不想贊同重機解禁,沒錯,可是主管機關要負起改善的責任,不管是從觀念推廣、考照制度、交通執法或是交通設施,以期慢慢朝向解禁之路,不是嗎?交通部門有朝這方面努力嗎?還是放任情況不管?
各位板友都有贊成與反對的權利,但是從開頭就全面禁止,不僅有違比例原則,我想主管機關名為「維護安全」、實為「堅守國道為汽車禁臠」的心態,恐怕更是明眼人皆看得出來。
政府這種不合理的禁止,暴露出連官員的邏輯,也是跟多數人一樣:對我有利的,我就支持,就算那不合理,我也要找理由合理化;對我不利的,我就反對,即使是侵害別人的權利也在所不惜。這就是某些人口中說的「國情不同」,也是阻礙國家進步的原因。
對的事情就算多人反對也要做,這樣國家才能進步;當然更好的方式是透過說明、漸進式慢慢達成目標,以求化解或減少阻力─不管政府施政或是平常處事都是這樣。很可惜,目前的官員似乎沒有這個擔當。
我發文的目的,不僅是解禁問題,更想透過這個議題,讓更多人正視臺灣邏輯教育,還有被奴化(被政府洗腦)的習慣。
遺忘的片段 wrote:
真正的原因是用路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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