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
謝謝你!其實我已經不...(恕刪)
學長,加油!
===========這是簽名檔=======================

skyline5466 wrote:
再
機車黨對於違規的批評我見到的是汽車、機車、行人、單車...等都有
如果說針對大重或許太過敏感
skyline5466 wrote:
協會理事長發表"公開信"聲明
FB(2篇)+轉01、二奶+轉機車黨FB(N篇)
=不居功
機車黨FB發表將拜會交通部交流"大重試辦行使國道可行性"一篇
=插手、割稻尾
如果造成權益損失機車黨不會負責
公評...這...這標準不一啊.....
記得機車黨以前也發表過一些大重停車的研究、交流
(一汽車格多車)
現在也有些許成果
(我不敢說其他團體、個人沒有努力或協助)
應算大重權益
再
機車黨對於違規的批評我見到的是汽車、機車、行人、單車...等都有
如果說針對大重或許太過敏感...(恕刪)
majset wrote:
有本事就拿出禮儀來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