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 最後一定是 大事化小事了被撞的小女孩 又不是什麼議員 立委 大官 的家人會有什事 ??所以說台灣的民情 造成垃圾滿街跑照我說 那些踢小女孩的垃圾 每個人關個 5年都只是剛好而已我衷心的希望 小女孩的家長 別和解
小強6104:都達不到構成條件~頂多是傷害,並無喪失功能何來重傷害之事實,事主也沒殺人阿!殺人事實何在?一個人有錯也不能因為群眾的正義,亂灌罪名吧!補踹一腳固然可惡,但亂灌罪名的人等同枉加冤獄,難道不可惡???你被踹你會很生氣對吧?你被誣陷其他罪名你會不會更生氣?你的邏輯有問題1. 被重機高速撞到之後 還去踢(傷害),而且踢不只一次 這不就是很明顯的事實了嗎有冤他嗎 ?? 不能因為 小女孩 運氣好 沒有太致命的傷害 就能原諒這個 "東西"2. 亂灌罪名?? 踢了一次 又一次 這不是存心的 這是什麼還誣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