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牧之 wrote:所以用藍芽耳機是不違...(恕刪) 如果藍芽耳機與有線耳機通話都違法的話...3C業者就不會出這類的產品.而且這樣做勢必會惹來比現況更多的糾紛意見...(等同於叫大家乾脆把高低價手機全面丟進焚化爐說再見)所以.大家還是乖乖配合政策走就是了.看在錢歹賺的份上除非你這輩子已經不想再騎車(開車)了.而且有打算把每個月賺到的薪水都匯給警局免費加薪...那這就另當別論...
eggoffbb wrote:就是手持限定阿是不是...(恕刪) 快笑死我的大牙了 無知的鄉民 為了反對而反對 也不求證一下沒錯的話你應該轉發FB照片對吧 請去看看日期 2012.5 我只能說FB那個人唯恐天下不亂故意找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