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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看完影片~

真的很想痛扁~那兩位全身穿防摔護具的騎士

陳小強 wrote:
超過一百公尺是可以不...(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三十四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
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
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
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
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
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
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第六項有說喔..恭喜你下次穿越可以和警察反駁~~小妹妹穿越路段若未禁止,她是可以穿越的
就是一個畜牲騎重機摔倒了
有什麼好討論的
沒有防禦駕駛的觀念
只會催油門走路肩違規
這樣竟然拿得到駕照......

另外
那些說小朋友有錯的傢伙
敢問你們的良心在哪裡
你們的同理心在哪裡
難怪台灣這麼亂
連一個最基本的倫理道德都沒有
真是垃圾!

chen.jackson wrote:
我個人看影片~如果沒有那一腳!我覺得是女童的錯!



一碼歸一碼,

交通事故,雙方都有責任可以去釐清責任比例,重機超速且行駛路肩都沒有責任,都沒有錯?

而楊凱翔出腳踹小女孩兩腳,這是單純的蓄意傷人,傷害罪。


wetty wrote:
如果今天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騎著白牌速克達,同樣情況,撞到這個小朋友

不知道里長怎麼處理?


如果是當地有頭有臉、刺龍刺鳳、身高190、體重過100KG的被撞,
不知道那個重機騎士怎麼處理???

有夠無聊的爛問題!
影射別人欺善怕惡,
殊不知真正欺善怕惡的是那名重機騎士!!



wetty wrote:
如果今天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騎著白牌速克達,同樣情況,撞到這個小朋友

不知道里長怎麼處理?...(恕刪)




還沒聽說過有哪個有頭有臉的人,會踹被他撞倒的小女孩,邊踹還邊問候她媽媽


1589 wrote:
小妹妹是否有違規穿越道路?
此部分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範外,還要看發生事故的地點是不是車道,如果不是車道,就法律上,是有辦法將其排除適用。(詳情可參閱釋字第417號意見書)

你嘛幫幫忙

女童從雙黃線穿越的不是車道是啥?
人口多了... 車輛密集了... 速度又比過去幾拾年還快上不少...

各種宣導與教育又更貧乏...

看起來好的人...不會永遠都是好的...

是非01多...
自大多一點叫做臭..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隨便起來不是人~ 男人要有肚量也要能體諒,真萬不得已也要懂得原諒~--- 佛祖點化世人講究機緣,禪機一過,緣即
今天不管對錯 馬路上總是車來車去的 第一時間就是救人..這點道理都不懂??
還敢踢她..今天刺龍刺鳳.凶神惡煞.你還不是跟龜一樣..欺負小孩子喔..
小妹妹違規..騎士違規更多..超速.違規路肩超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傷害.
我相信..如果今天是你女兒被撞還被踹.所有父母看到這畫面都想把他腿打斷.
這樣跟阻擋救護車有啥不同???.

鄭重呼籲.吊銷他駕照吧..

柯小希 wrote:
不處罰不代表沒肇責懂...(恕刪)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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