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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柯小希 wrote:
幫幫忙
最近的班馬線就在中正路信義路口
離-4不到100公尺

再說
行人不得穿越雙黃線

女童違規是確定的

其實是正好100米!
不過無論如何,
這個路段,或說這種路段,
1000個人裡,我猜999甚至1000個人,
都會這樣過馬路,我很難相信有人會走100米去斑馬線,
再走100米到家門口的!

倒是這種機騎士,這樣的騎法,
我真的在路上很少親眼看到!
一般即使走路肩或機車優先道,也是慢慢騎居多,
更別提撞了小孩還下車踹人!
不是我要幫眾機族群說話,
但確實大多數在這種類型道路,是不會這麼囂張的!
大多數重機騎士,
也不會像這棟樓裡的護航者,水準如此低落的!



興仔XD wrote:
整條海汕一路到海汕四路數公里長,我走了20幾年印象中沒一處有斑馬線
這20幾年來我還真他x的不知道怎麼過馬路啊?用飛的嗎


(134-6)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如果您看得懂交通規則,就可以不用學飛了
抱歉
我查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裡面並沒有找到任何雙黃線跟行人的資訊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第四章行人的部分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aspx?LawID=E0130020&Mode=0&PageTitle=%E6%A2%9D%E6%96%87%E5%85%A7%E5%AE%B9

以前的舊規定是行人不能跨越分隔島,或者是有明定告示禁止行人穿越的路段
以上兩者才屬行人違規
雙黃線是給車子看的不是給行人看得!!

柯小希 wrote:
再說
行人不得穿越雙黃線

女童違規是確定的
黑色逆襲 wrote:
中正路小七到信義路口不只100公尺,拜託~~~早就超過了!
真的要計算、要從班馬線信義路口最內圍的線開始算~~一直到小女孩倒下的點!
絕對不只100公尺!


女童被撞的點是639~643號前 離班馬線更近

你自己用GOOGLE算一下

最好是有超過一百公尺

連-4都不到一百公尺
真的令人失望
台灣竟然也會有這麼誇張的事

這好像應該是在別的地方才會發生的事情吧
所以這根本不是重車族群問題,是個人行為問題。

就算你騎腳踏車快速通過撞到小女孩~~卻因為新藤腳踏車一台十幾萬而憤怒動手腳,
今天、在法庭上就算小女還違規穿越雙黃線、也會變成那位撞人的罪上加罪。

更何況是埔里市區,十幾年來班馬線?雙黃線?那邊開車 走路 騎車的有百分之一能遵守
就要偷笑了。

更不用說過年節去市區看,雙併停車算什麼、三併四併 逆向的還不是一推,這!!!
怪誰??


一切一切就怪那位騎士‧....動手腳了
wetty wrote:
雙黃線就是不能穿越,...(恕刪)
小妹妹違規穿越馬路 導致車禍發生 錯
機車騎士踹人 錯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抱歉我查了道路交通管...(恕刪)

你幫幫忙

第一百三十四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
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發福阿伯 wrote: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害群之馬將使重機族群爭取的路權之路更遙遠




那些騎重機的朋友應該要將這位楊X翔壓在地上下跪道歉。
94901 wrote:
題外話~~前天看到電視.當時新聞報導小女孩5歲.昨天看變成7歲...早上出門前開了一下電視.又變成11歲...(個人習慣都看東森新聞).當然不論幾歲.那位踹童大哥都不該這麼做可是感覺媒體很落漆.怎麼報導3天,小孩就大這麼多...


一暝大一吋 (兒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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