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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vincent12 wrote:
如果這樣 , 大家應...(恕刪)

已有人貼出指出那個地點,該地點距離"最近的班馬線"是二百多公尺遠的地方,
所以依
第一百三十四條   [函釋][修正前條文]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
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
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實際地點"最近的班馬線"是二百多公尺),
適合用該條文說小女孩違規嗎?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不知道是否有人跟我的想法一樣。

小妹妹已經很努力的看來車了,可是重機被小貨車的視線檔住。
小妹妹看到貨車慢下來要讓她過,於是向前衝。

我不在現場,純粹以監視器畫面猜測。
踹人的騎士,那是牠自己的行為(不明白版上一堆很瞎的言論,為何一直要擴大整個族群!)

陳小強 wrote:
超過一百公尺是可以不...(恕刪)


第一百三十四條   [函釋][修正前條文]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
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
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小強大大請服用!!哈哈哈!!
請大家不要再侮辱畜生了,
有些事,連畜生都不會做
踹了二腳還說沒踹,就是說謊,就是不對,管他是騎什麼車撞人
踹人的騎士已經夠冷血了,同車隊的人比他更冷血,不但沒阻止,還眼睜睜看他踹
將心比心,如果今天踹人騎士的小孩被撞被踹,車隊的人的小孩被撞被踹
他們會不心疼,會不氣憤嗎?

WASABI1971 wrote:
房仲酒駕,玩碰碰車連撞七車,造成三人受傷,

這樣的事怎麼都沒人要po文啊??

po了有機會蓋這麼高的樓嗎??

到底哪種錯誤對我們的人身安全危害較大??

還是只要牽涉到『大型重機』大家就會跳起來,

只因為自己不會去碰這種交通工具,

其他車種犯了事不論多誇張,都只是個人行為,

到了『大型重機』就變成一船人了??

整串樓裡發文理智的有幾個??

趁機抹黑、污衊、顛倒是非、甚至反串的一大堆,

我們台灣這社會到底怎麼了??...(恕刪)


因為其他車種"大部份駕駛都是守法的"
而重車"我這輩子只看過一個是守法的"
這就是我為何討厭重車的原因
明白了嗎
沒錯:直持這位大哥的法條,小的住埔里10幾年了,中正路704號615號班馬線口有200公尺(誤差計算五公尺)
不用再爭論小女孩的錯。

就是看不過去才站出來說,哪個炮小女孩違規穿越馬路的感出來講???

當地人看了就有火~~~~~~~~~~
ken9028 wrote:
已有人貼出指出那個地...(恕刪)

希望版上有法律相關人士能提供那個小妹一些協助

台灣法官的素質不佳,恐無法給踹人騎士一些處罰
難道這就是重機騎士們深藏心底的那股真正的傲慢爆發出來的樣子嗎?!雖然我的朋友裡也有騎重機的 但是我還是要講 台灣的重機騎士們 你們的現實名聲與社會觀感不佳早已是事實 雖然追求速度是個人權利自由 但你們在道路上享受飆風暢快的背後 完全只有個人的追求 並沒有帶給台灣社會任何正面價值 所以建立良好形象、不超速、不違規去爭取路權是你們該"努力去贏取"的 而非是你們原本"應有的權利" 請明白這一點 別讓你們的路越走越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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