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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sherman6363 wrote:
建議肇事的那位楊姓重機騎士以後最好別生小孩,感覺有以強欺弱的家暴傾向...


那個楊姓騎士以後 一定鐵定必定會對家人家暴的


不爽的第一反應是動手動腳

暴力手段已經變成牠的反射動作

估計是小時候就養成的

有這習慣,很難改了
一仙人掌一 wrote:



我可沒說踹人對歐?我只說雙方都有錯,可是大家都好像是看被撞的人是小妹妹才一直幫小妹妹說話,好像小妹妹沒錯一樣,而且小妹妹先錯在先,如果今天是青壯年人被撞,我想大家只會說被撞的人無腦吧。...(恕刪)


好臭好臭
我們在譴責踹人的
不是在論車禍對錯

即使要討論責任,騎車的也要付80%以上責任,原因自己爬文

你可以停止護航模糊焦點了
小妹妹沒騎車,所以不是車碰車事故,強制險不賠,強制險是交叉理賠,20萬拿出來賠一賠吧,能用錢解決的事都小事,20萬買個經驗,有了這慘痛代價下次騎車要更小心注意
穿越道路的部分
只要當地前後100公尺內都沒有行人穿越道、天橋、地下道等設施
是可以直接穿越馬路的
因此 小妹妹有無違規 有待商議
這位重機仁兄 超速在先 路肩超車 踹人
有絕對的責任


wetty wrote:
行人違規的部份,並不...(恕刪)
說一件自己親身經歷的事
約20年前我還是一個工讀的學生
一個下著雨的冬夜
晚間7點左右
我騎著當時尚稱流行的鈴木KATANA 150由仁愛路往總統府方向走左側慢車道(全線單向)回公司覆命
過了紹興南街口突然發現前方約20公尺有黑色物體移動
當下時速約40立刻前後煞併用
可惜後輪還在行人穿越道的樹脂線上
結果可想而知
我的KATANA後輪打滑轉倒
我在地上滾了3圈
幸好當時騷包買了頂進口的SHOEI全罩式安全帽
頭部雖有扣到地面還是被保護到了
倒在地上的我是附近麵攤老闆攙扶才勉強坐起身
回頭看見種了大王椰子的分隔島上一位年約70幾歲的老先生在看我
這位老人家全身黑衣黑褲還穿了一雙黑鞋
我之所以發現「有物體移動」是鞋褲間的一截白襪子
麵攤老闆憤憤不平說哪有人晚上穿黑衣還這樣過馬路的
我沒有報警因為只有我轉倒受傷
吃了一個月的中藥養傷(皮肉傷還好)

這件事我沒有怪黑衣老先生
因為夜裡本來視線不良加上下雨
就該慢行
40km並未超速
但就雨夜而言還是快了
從此我告訴自己
無論騎車或開車都要很小心
因為自己心中的性能玩具
很可能就是無辜路人的奪命兇器

新聞中的肇事主角的速度
從監視器上看來就很快
在人群聚集的地方這種速度行駛
是最慢的示範
不論是不是重機
都是不對的

isdera wrote:
嘿~真的耶~會不會全...(恕刪)


其實..重機亂騎的人也是有...乖乖騎車的也是有...只是在於當下看到的狀況是如何去做解讀...小弟我也是有在市民高架道路上看到很乖乖騎車的重機騎士...上下閘道也是乖乖排隊...該打方向燈就打方向燈...前面塞車了就慢慢跟在車陣中也沒有切換出去路肩...當時也是也看到因為塞車而偷跑路肩呼嘯而過的重機...但是在我眼前的重機騎士也是乖乖排隊在車陣中...沒有因為看到別人這樣騎...他也就跟著一樣去偷跑路肩....所以好的重機人士還是有的...^^

白癡豪 wrote:
請服用

第一百三十...(恕刪)



讚!!!小強哥有人幫您找到法規啦!!哈哈哈!!您怎麼說呢???

Bob大 wrote:
讚!!!小強哥有人幫您找到法規啦!!哈哈哈!!您怎麼說呢???



小強哥,
換你了
每次看到重機騎士闖禍
一定有很多人護航
也可能都是認識的

重機騎士的話
能相信幾句??
我保證當年沒開放的時候
那些希望重機入關的人
嘴巴說的很好聽
說自己騎的車子很貴
不會像小綿羊一樣飆車
結果呢?
現在的說法是:車子好,騎快一點也是應該的

有時煮的不是一鍋粥
根本就是在煮整鍋老鼠屎
討論一定有風險, 言論攻防有贏有輸, 申辯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嘴砲者須知)。

Supertedlin wrote:
奇怪踹人跟闖馬路到底...(恕刪)


那他幹嘛摔車跑去踹人???
那他幹嘛摔車跑去踹人???
那他幹嘛摔車跑去踹人???
那他幹嘛摔車跑去踹人???
那他幹嘛摔車跑去踹人???

女童違規該被踹如果哪天他違規要不要也拿刀子砍他?????

樓主的影片已說明一切別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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