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朗暢力 wrote:那我可以不繳管理費嗎?無權開罰?有權狀最大? 本來就是啊車位產權就跟你屋子的產權一樣只要不超過範圍沒有影響公共安全本來就是看所有人怎麼用他要放棺材也是他家的事情這跟不繳管理不一樣管理費這個事情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範請參考十八條到二十二條
尾行 wrote:各位大大好,是這樣...(恕刪) 住戶規勸單副主委而已嘛!~~看各社區如何處理1 新社區主委說屁話;幹話 [一車一位]結果 敢的 一車位 停四台重機更誇張的一車位停六部重機柱子旁邊剛好又多停了一台[野狼]也沒敢去動那些機車還只繳交一車位清潔費2 舊社區能擠得進去 全部上清潔費也不知道要怎麼收取主委 副主委 監委帶頭亂停 也不繳費[機車]你 寶潔 怎麼看呢?管委會不能鎖車 不能拖車不可以對 車格內做任何處理毀損汽機車事情停車位 是 私人財產敢別理他有本事[開單]我不繳你將我房子拍賣好了以上遇到[鴨霸]住戶對我說的話我一笑 置之結果他沒事我也沒事規勸不聽我不是執法單位只能要求做不做在他
bobabc wrote:每一戶都買汽車格送...(恕刪) 如果大樓原本的設計圖是地下停車場只劃設汽車停車格,那麼依照法規是不能停機車進去的,有停也是住戶們有需求,管委會又沒辦法管,這時如果有住戶向消防單位檢舉,就可能會被開罰。
基本上停車格只能停放汽機車為主,至於數量是沒有規定,只要不超過自己的範圍及不妨礙他人使用及進出則無法限制...保障人民財產基本權利.停車格可以放置任何物品,但是前提是要非易燃物及非危險性物品,就算擺放棺木也無人可以禁止(這有案例)區權人會議規範所有規約則不能妨礙他人財產為先,公共空間則不在此限(如車道/庭院...非專有部分等等)所以不管主委還是誰,也不能憑自己好惡為觀點禁止他人行為,這也是公寓條例中避免與鄰為惡的基本精神.有問題建議打給當地是政府公寓大廈管理部門查詢最準確了.
回報樓主,買了重機就是非洲人。舉個常例來說,騎速限標準,有的汽機車嫌你慢卡位超車逼車樣樣來,當你覺得好吧那我更慢一點讓你超車,然後往右靠的時候,機車說你不配跟他們走同樣路線。那騎回汽車道稍微快個10公里,連新聞記者都會說你"狂飆"。至於停車,前面已經有大大很好的用圖說明,最好就找沒格子沒標線沒紅黃線的地方停最好,自己一台重機停一個汽車格,還會被暗中問候祖宗。就算機車格夠大,社會也不允許停。不要以為21世紀就人人平等,Corolla Altis這台神A車價64.6萬。買的都是平民。至於重機,管你買哪台都被歸類有錢人,你有任何問題都應該用錢去解決,沒有專用停車位還會被酸有錢買重機沒錢買車位、沒錢租車位。然後神A停在巷子裡,停路邊都沒事的。64.6萬拿來買重機,那個等級的車差不多可以喊水成冰了。喔。對了。那些買汽車的還有買車位唷。其實他們是看不起買了重機就買不起車位的人。他們在笑窮。因為可以一個人開一台汽車上班是正常人的事情。一個人騎重機上班就不對。會認為買不起車位就騎最便宜的車或腳踏車或坐大眾運輸就好啦。馬路是留給買汽車跟買車位的人用的。習慣了歧視的眼光就好了,做自己最實在。
twbrian wrote:如果大樓原本的設計圖是地下停車場只劃設汽車停車格,那麼依照法規是不能停機車進去的...(恕刪) 這個規定只限於公共停車場私人獨立產權的車位只要沒有超過範圍你要停啥車都行我一直覺得不讓人一位多停真的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像我們社區空間問題機車格不夠每年都機車格都要用抽的,抽到大家怨聲載道沒抽到的只好去外面找車位但大家又抱怨機車停路邊不好看然後又不讓有轎車車位的人把自己機車停在車後有人車子比較短,後面很多空間停個機車不是問題這樣到底妨礙到誰?能減緩空間需求壓力不是很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