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aTsai wrote:https://tw...(恕刪) 首先,要證明四輪是故意撞人的,有點難度!而如果沒法證明四輪是故意撞人的,肇責會不會就變成零了?連騎士的財損都不用賠了?再者,就算證明四輪是故意的,那就成立刑法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新聞提到騎士並無大礙,那頂多就是小傷吧,這種程度的傷害罪會去坐牢嗎?我看就是一千元以下罰金吧!但若証明是故意的,那肇責應該會瞬間飆到九成以上吧!那機車的財損就有得討了!然後外加一筆24000以下的逼車罰鍰!結論:1:究竟四輪是故意還是非故意,差別也只在機車財損能否討回來還有逼車罰鍰罷了!很輕不是嗎?這就是這個無能政府對惡意逼車的寬容!除非重傷或是出人命,想用刑法來對付逼車行為?沒戲的!2: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只要這條過關,一旦證明四輪是故意的,那這台車就直接報廢掉了!以後就算想逼車也沒車可逼了!
四輪在準備左轉時,右邊會留下多少空間,開四輪的都不一定能預估準確。 影片中的四輪,個人覺得他是不想越過雙黃線,所以向右切了一點再往左轉。 這樣的話,車速比較能維持。二輪的在這種轉彎的地方想超車,根本很難確定四輪右側會剩多少空間,只能說他真的很大膽,命只有一條,幹嘛賭這麼大。
xboy200 wrote:首先,要證明四輪是故...(恕刪) 傷害罪一千罰金也很貴阿他是一天1000,最低好像都判30天30天 x 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3萬元個人認為是機車的問題比較大這種小路還硬要鑽車要超車等到直線在超不好嗎
A君騎士要超車,發現眼前右側有水溝蓋超車機會,加足馬力往水溝蓋方向騎去,突然發現水溝蓋延伸不夠長,只好減速跟汽車併行,X的....掉進去了....B君汽車開山路,專注在彎道,一下右轉,一下準備左轉,專注在山路前方轉彎,突然...X的....我車右方旁邊怎有不明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