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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重機騎士在快速道路上摔車被車輛輾過成肉塊


維朗暢力 wrote:
還有大體修補師需求量也會大增

尤其重機事故都是高難度的人體拼圖...(恕刪)

不要在家裡幻想了,
要求高快速公路0事故汽車自己都辦不到了,
卻用這種標準來要求重機族群?
每週高速公路平均都要掛掉一個人,
需求量有大增嗎?
唉 講得好像汽車上快速道路跟國道都不會出事一樣..
都是人的問題....要講幾次啊..
昨天也一堆事故新聞啊,更別說是汽車的自撞

在台灣大家都別上路最安全
我每天出門行車記錄器刺到的違規數至少超過10~20件吧 甚至更多

tansywen wrote:
平均每週都會死一人...(恕刪)


其實我想表達的想法是
若高速或快速道路高速行駛下重機出車禍
死亡率接近百分百
但是這問題確實其他駕駛人的惡夢
誰碾過或是碰到騎士目前法規來說是不合理的
都會吃上刑責跑不掉

再來一樣地方發生汽車跟汽車車禍
可死亡率就比重機稍低一點

並不是反對重機上國道只是
開放上國道之前更重要的是法規的擬定

車禍天天都在發生不可避免
今天任何一個人在路上好好開車
遇到事故的機率並不是零
如果真的遇到了我不想因為碾過一個倒在地上的人
而背上官司

滑鼠狼 wrote:
如果真的遇到了我不想因為碾過一個倒在地上的人
而背上官司

每年國道都有人不繫安全帶車禍噴出差點被輾到,被輾到的也有,
如果你這麼擔心的話其實現在就能考慮今後都不要上國道了
有在晚上開車走過這條路的都知道,從國3與84路口東行往玉井方向這段路烏漆嬤黑的,只有少數閘道出入口有零星的路燈,其它路段整條都是黑茫茫的,不開遠燈在速限90下真的無法看清路前更遠的視線.

若晚上開在這條路開近燈我都保持在速限90以下,不然真的萬一前面真的有障礙物真的會夜色會讓人反應不及.

摩托車的大燈也不會比汽車的亮,騎快看不到前方狀況就出事了!這條路速限90,只有少數人會低於速限行駛.這種路要機車只騎90以下很難!
大原所長 wrote:
有在晚上開車走過這條...(恕刪)

你確定摩托車的大燈沒有汽車亮?
我的機車大燈是兩顆H4的

天然紀念物 wrote:
每年國道都有人不繫...(恕刪)


也是啦
但工作還是要出門
擔心開車不繫安全帶已經噴出的就很麻煩了
萬一開放重機這樣路上就多上百上千甚至上萬個風險出現
為了無辜的用路人還是不要開放好了

滑鼠狼 wrote:
其實我想表達的想法...(恕刪)


110km下 標準安全距離是50米
有非常多的理由會造成難以保持50米距離
但在這個自動駕駛沒發展起來的年代
駕駛就是車輛行駛安全唯一一道防線

也別怪出事故都會吃刑法第14條被送辦調查

刑法第 14 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這條就是媒體最愛用的"應注意未注意"所以移送偵辦
這條真的是惡法怎麼就改不掉
答案有兩個
第一:這個法律本身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媒體並沒有負起責任、撰寫完整的報導內容並追蹤案件後續
造成民眾觀念變成 移送=科刑=吃前科+賠錢

第二:就是移送不要移送我 但是別人犯錯我就要用這條讓對方賠償我

行船走馬三分險
機車在世界95%的國家能使用高速公路
最大的原因 他與自帶鐵殼的汽車在事故率與死亡率是極端的天平兩端
汽車的事故機率非常高 但死亡率相對低
機車則是事故率非常低 但死亡率相對高
再加上機車移動同樣距離 油耗僅有汽車50~70% 排碳量亦同
另外機車在移動過程以外的停車空間平均只需要2平方米
這也是近年歐洲非高緯度、非雪季的機車數量會逐年暴增的原因
滑鼠狼 wrote:
也是啦但工作還是要出...(恕刪)

先別說國道了
你走路嗎
我也好怕你路倒去碾到你

你最好不要出門,好嗎?
重機上國道,最不開心的應該是保險業者吧

血肉身軀遇到鋼鐵水泥根本紙糊

有人願意冒增加死亡的機率一定要肉包鐵上國道

沒意見

但可以先修法國道或快速道路車禍不適用過失致死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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