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交通部:紅牌重機肇事率 小型車4.3倍

蜜柑043 wrote:
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講自由之前應該建立在不傷害,不妨礙其他人的基礎上.(恕刪)

這樣你算不算是反重機的汽車駕駛人在妨礙重機騎士爭取路權的權利呢?還是你的自由才是自由,別人的自由叫做妨礙?
這個原則若成立,把汽車也納入追蹤。我開車短短十餘公里就不只十件汽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了。最後高速公路沒車可開了

stoak wrote:
.交通部在今年元宵節國三甲追蹤影片發現,當天東、西向共二七八輛大型重機行駛,卻有一○六件未依規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除超速外,最常見使用路肩、同車道併駛及違規超車。.(恕刪)
aoc987 wrote:


法律條文不是這樣...(恕刪)

如果訂了一個永不執行的法,那就乾脆取消,而不是明明不想開放卻又三讀通過,立法的目的在於執行,而不是像這樣擺爛不作為。
tansywen wrote:
如果訂了一個永不執行...(恕刪)



最好的方式就是刪除這些立的法
nostalgia047 wrote:



最好的方式就是...(恕刪)

我也是這麼認為,如果交通部不願意開放,要嘛那就刪法條,再不然就開放,搞這種半桶水的模糊路線對民眾有好處嗎?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
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
戴安全帽,且其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
三、全天開亮頭燈。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除
前項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不得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不得附載座人。

請問重機騎土都是文盲嗎??
重騎那麼想上國道就違規上去就好了,繳一繳罰單就能上了,這樣對其他用路人也好法律責任也輕。
騎重機稅金好重真的不差罰單這筆錢,真的
重機上不上國道我沒意見
但這次集體違法闖國道
還真是負面宣傳
民眾反彈好大
周邊親友看新聞也是罵聲連連...
交通部說的就是實話, 重型機車族塞車自動變機車每天在路上誰沒看到?? 上了高速公路出了意外, 你死了我還要賠錢...講路權?? 那其他125CC也來爭路權如何? 想自殺別到高速公路來, 拜託!

北極光熊 wrote:
『對於鑽車等行為,...(恕刪)


市民大道屬於省道 請問鑽車縫要用哪條法規開罰

林素毅 wrote:
市民大道屬於省道 ...(恕刪)

沒有
現在只有規定快速“公路”與高速公路規定不能鑽車縫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