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柑043 wrote: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講自由之前應該建立在不傷害,不妨礙其他人的基礎上.(恕刪) 這樣你算不算是反重機的汽車駕駛人在妨礙重機騎士爭取路權的權利呢?還是你的自由才是自由,別人的自由叫做妨礙?
這個原則若成立,把汽車也納入追蹤。我開車短短十餘公里就不只十件汽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了。最後高速公路沒車可開了stoak wrote:.交通部在今年元宵節國三甲追蹤影片發現,當天東、西向共二七八輛大型重機行駛,卻有一○六件未依規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除超速外,最常見使用路肩、同車道併駛及違規超車。.(恕刪)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戴安全帽,且其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三、全天開亮頭燈。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除前項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二、不得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三、不得附載座人。請問重機騎土都是文盲嗎??重騎那麼想上國道就違規上去就好了,繳一繳罰單就能上了,這樣對其他用路人也好法律責任也輕。騎重機稅金好重真的不差罰單這筆錢,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