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兩難, 停汽車格怕被...(恕刪) 發現很多重機主要是用來佔車位的,買一台二手黃牌,上班就把汽車開走,停機車,下班又停汽車,機車騎走,假日還可以機車出遊,社區已經有幾個這樣的方式,從此公用汽車位變成他專用的。
un3354 wrote:依法開單 我可以認...(恕刪) 小黃駕駛敢這樣停通常人都在附近或者是在車上休息警察來了 馬上開走你就是沒有這樣顧車才被開單但我也要幫紅黃牌重機說句話去汽車停車格 被汽車駕駛翻白眼去機車停車格 還要被開罰單收費停車場 早先某些還不讓進不知到目前有沒有改善一些
本人是香港人真心想問其實是那一個天才發明黃紅牌應該停汽車格???這是用人體那一個器官才能想得出來的結論開在路上的路權已經覺得有偏見,但台灣騎車環境可能造就這情況,所以還可以接受但停車單純是空間分配問題~~~其實不能集意見書去提案嗎?沒有民間立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