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了很多原因耶........
1、喜歡搶快~~~
2、喜歡亂鑽~~~
3、喜歡看不爽就逼車~~~
4、喜歡路是我家的,想怎樣開或騎,是我家的事~~~
5、喜歡肇事後逃逸~~~
6、喜歡亂改排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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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數之不盡啦,以上幾點是否屬實?
開個車或者騎個車,路上隨便晃一圈,應該都隨處可見啦。
說實在的,台灣人的(駕駛及騎車)的觀念那麼的不好,
而國道上,汽車又那麼多。
沒塞車時,越開越快(狂飆)~~
塞車時,大家拼命鑽~~~
不小心出車禍追撞時,亂鑽的沒責任,後車超倒楣,得負全責,或依比例分攤責任?
這樣的素質,這樣的法令,開放重機上國道,好嗎?
這樣的素質,這樣的法令,開放重機上國道,好嗎?
這樣的素質,這樣的法令,開放重機上國道,好嗎?
這樣的素質,這樣的法令,開放重機上國道,好嗎?
很重要,所以說4次。
robuni wrote:
真正原因就在多數人的邏輯問題。
某種車是否可以行駛高速公路,其實應該是看該車種的原始設計能否符合高速行駛需求,安全快速地行駛其上;而不是看違規行為比率、肇事死傷人數等等的。
全世界的機車幾乎都能使用高速公路,就證實機車適用於高速公路。
政府不解禁的理由,與許多人反對的理由,往往是違規行為,但違規要罰的應該是行為人,以此理由,把某特定車種的路權全面沒收,合乎比例原則嗎?
很多人情緒性地認為,解禁可能影響到我,所以反對到底,反對當然可以,但是拿得出合乎邏輯的理由嗎?
交通主管機關可以因為某些理由暫時限制路權,但不能推卸「最終要消滅那些理由」的責任,而非放任不管、永遠「維持現狀」就好。
基本上是肇責問題
台灣法規雖然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 但大部分事故時候還是在那 7/3 , 8/2 , 6/4 , 如果台灣改成絕對路權 , 是誰就是誰的 , 無過失者就 0 肇責 , 那我支持重機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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