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丁仔 wrote:
先前在高速公路多次遇...(恕刪)
好啦, 我承認我膽子小, 容易被突然的短距離切換車道嚇到
小弟財力沒有很雄厚, 國道時速100
汽車摸汽車"別太大力"頂多修版金, 幾十萬
汽車摸機車"別太大力"除了修車, 重機駕駛的傷害賠償就要汽車駕駛的命
我從頭到尾擔心的並不是車子的修復, 而是傷者賠償的問題
先前已經有朋友說了, 台灣是傷者死者為大的國家, 上路最好都別發生問題
一但出事, 拿這輩子人生去賠另一個家庭嗎?
我也同意網友說的拿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有時候注意到就來不及了啦
四輪的也有濫駕駛, 但至少發生問題, 只要別太嚴重, 都不會賠償到人身傷害